——如何對待曆史事實
一、采撰的得與失
中國史學曆來推重信史。史學批評家往往從史家或史書對曆史文獻處理的得當與否、對曆史事實和非曆史事實的認識與抉擇,來考察曆史撰述是否符合信史的要求。
劉勰認為,史家“述遠”難免“誣矯”,“記近”易生“回邪”,是特別值得注意的史學現象。他在《文心雕龍》卷四《史傳》篇中闡述了這個見解:
若夫追述遠代,代遠多偽,公羊高雲:“傳聞異辭。”荀況稱:“錄遠略近。”蓋文疑則闕,貴信史也。然俗皆愛奇,莫顧實理。傳聞而欲偉其事,錄遠而欲詳其跡。於是棄同即異,穿鑿傍說,舊史所無,我書則傳。此訛濫之本源,而述遠之巨蠹也。[1]
這一段話表明:前人提出的小心地對待“傳聞”而慎於“錄遠”,都是遵循“文疑則闕”的原則而看重信史的。反之,出於好奇而產生輕率的做法,即“傳聞而欲偉其事,錄遠而欲詳其跡”,必然導致曆史記載的“訛濫”而脫離“信史”的要求。劉勰還指出,至於“記近”,則常為“世情利害”所影響,以致“勳榮之家,雖庸夫而盡飾;迍敗之士,雖令德而嗤埋”。這又使同時代的人受到冤枉,實在令人歎息。
“錄遠”而生出“愛奇”之心,“記近”而囿於“世情利害”,這都不是以事實為根據的,是史家之大忌。因此,劉勰尖銳的同時也不無憂慮地說道:即使像司馬遷、班固那樣博通古今的嚴肅史家,還不斷受到後人的批評;“若任情失正,文其殆哉!”魏晉南北朝時期,史學有了很大的發展,但發展中也產生了新的弊端。劉勰所尖銳批評的“錄遠”以至“誣矯”,“記近”而生“回邪”的史學現象,正是這種弊端的反映。
劉勰的批評,推動了史學自身的反省。劉知幾在《史通·采撰》中,把這個批評更加理論化了,同時也更加具體化了。劉知幾首先引證孔子說的“吾猶及史之闕文”[2]的話,說明“史文有闕,其來尚矣”,隻有“博雅君子”,才能“補其遺逸”,指出“采撰”是史家應當慎重對待的問題。同時他又指出:自古以來,“征求異說,采摭群言,然後能成一家,傳諸不朽”,這是優秀史家的必經之途。如左丘明的“博”而“洽聞”,司馬遷、班固的“雅”能“取信”,正是他們采撰的成功之處。這裏,包含著劉知幾對采撰的辯證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