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誌與稗史
明代的史學,在官修史書方麵,以浩繁的實錄和《元史》的撰修,最有影響;在私人著史方麵,王世貞、李贄、王圻、焦竑和談遷等,是為名家,這些都占有重要的分量。而方誌撰述的興盛和稗史的空前增多,反映社會經濟史方麵著述的繁富,史學在通俗化方麵的發展和曆史教育更廣泛的展開,都顯示出了明代史學進一步走向社會深層的趨勢和特點。
方誌出自官修,受到各級官府的普遍重視,具有廣泛的社會性;稗史撰於私家,作者和著述的大量湧現,都是空前的。它們在明代史學發展上占有重要的位置。中國的方誌起源於漢代,[1]至元明清走向全盛時期。明代方誌撰述,處在這個全盛時期的中間階段。據近年出版的《中國地方誌聯合書目》著錄,明代方誌有九百多種,而其實際撰述之數自然比這要大得多。
明皇朝對全國區域總誌編纂的重視,是方誌迅速發展的推動力之一。洪武三年(1370年)、十六年(1383年)、永樂十六年(1418年),先後頒發了編集、撰修全國總誌的詔書和條例。條例規定誌書內容包括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城池、山川、坊廓、鎮市、土產、貢賦、風俗、戶口、學校、軍衛、郡縣廨舍、寺觀、祠廟、橋梁、古跡、人物、仙釋、雜誌、詩文,這些促進了方誌編纂的規範化。其後,景泰七年(1456年)撰成的《寰宇通誌》,天順五年(1461年),撰成的《大明一統誌》,皆依兩京十三布政使司編次,分記有關內容。全國總誌的頻頻編纂和伴之以不斷麵向地方的“征誌”,推動了府、州、縣誌的撰修,從而形成了“今天下自國史外,郡邑莫不有誌”(張邦政的萬曆《滿城縣誌·序》)。不少州、縣的誌,不斷改修、增修,修誌已成為一項很突出的社會性工作。從通誌(省誌)至府誌、州誌、縣誌,反映了明皇朝疆土管理的行政係列;此外還有反映軍衛係列的衛誌的撰修,[2]都是明代方誌之社會性的一大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