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批評的方法論舉例
一、三史是非和史學批評方法論
在中國古代史學批評史上,關於國史、野史、家史的評論,有種種不同的看法,尤其是關於它們在史學價值上的是是非非,存在著不少爭論。這些看法和爭論,從一個方麵反映出古代史學批評中的方法論問題。
明代史家王世貞針對本朝的史學,就國史、野史、家史的是非闡述了精辟的見解。他說:
國史人恣而善蔽真,其敘章典、述文獻,不可廢也;野史人臆而善失真,其征是非、削諱忌,不可廢也;家史人諛而善溢真,其讚宗閥、表官績,不可廢也。[1]
這一段話,概括地指出了國史、野史、家史各自所存在的缺陷方麵及其終於“不可廢”的方麵,言簡意賅,可謂史學批評上的確論。其中,包含著在史學批評方法論上的辯證認識,反映了王世貞的卓見。他總結的“人恣而善蔽真”“人臆而善失真”“人諛而善溢真”的三種情況及其有關的概念,尤其具有理論的意義。
在古代史學批評史上,這是經過漫長的道路和反複的認識才達到的。
二、“人恣”與“蔽真”
“國史人恣而善蔽真”,這種情況當然不限於明代史學。《史通·古今正史》關於唐初以前國史撰述的批評,頗涉及一些“人恣”而“蔽真”的現象。如此書借用班彪的話,批評揚雄、劉歆“褒美偽新,誤後惑眾,不當垂之後代者也”;批評曹魏王沈《魏書》“多為時諱,殊非實錄”;指出十六國前趙劉聰時,領左國史公師彧撰劉淵時史事及功臣傳,“甚得良史之體”,但遭到他人誣陷,被劉聰“怒而誅之”。後趙石勒時,史臣徐光、宗曆、傅暢、鄭愔等撰《上黨國記》《起居注》《趙書》,其後還有其他史臣“相次撰述”;而至石虎時,“並令刊削,使勒功業不傳”。後燕董統撰國史“後書”三十卷,“但褒述過美,有慚董、史之直”。前秦史官趙淵、車敬、梁熙、韋譚相繼撰述國史,苻堅見書苟太後幸李威事,“怒而焚滅其本”。北魏史官崔浩“敘述國事,無所隱惡,而刊石寫之,以示行路”,由此而致“夷三族,同作死者百二十八人”。唐高宗、武則天時,史臣許敬宗所撰國史紀傳,“或曲希時旨,或猥飾私憾,凡有毀譽,多非實錄”。從劉知幾的這些批評來看,可見王世貞所說的“人恣”這個“恣”字,真是入木三分。國史一般出於官修,因有權勢作為後盾,故而有一些人得以對撰史工作采取恣意放縱的做法。上述諸例,概而言之,有兩種恣意放縱的做法。一是出於史官本人,如許敬宗撰史,“曲希時旨”“猥飾私憾”。結果是“凡有毀譽,多非實錄”。二是出於最高統治者,如劉聰之誅公師彧、石虎之刊削國史、苻堅之焚滅國史,以及拓跋燾之誅崔浩、夷三族、殺同作、廢史官。其結果,都使曆史真相被掩蔽起來。這兩種情況,殊途同歸,對曆史撰述起了“蔽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