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經說,一切煩惱,皆因有我。我們也可以說,一切哲學爭論皆因有人。我們是人,我們麵對的是人的世界。在我們全部認識和實踐活動中都有我。我,永遠在場。我看、我想、我交談,如此等等。因此,人是任何一個“我”的活動中不可能抽象掉的主體。這本來是簡單的事實,任何人都不能否認的事實。隻因有人,才有人與世界的關係問題;隻因為有人,才有人對世界的認識問題;隻因為有人,才有審美活動的問題。這些都是哲學需要解決的問題。人的存在是一切哲學研究的前提。沒有人,一切都無從談起,也用不著談。可哲學家們卻把這個前提當作結論。無論是海德格爾的《存在與時間》,還是薩特的《存在與虛無》,都是以人的存在當作世界圍繞旋轉的軸心。既然人是存在物中獨特的存在,是一切存在得以展現和揭示的窗口,那麽一切存在都隻能是人眼中的存在,都隻能是依存於人的觀念的存在。
毫無疑問,人與世界的關係不是簡單的反映與被反映的關係。世界不會向人走來,而是人向世界走去。人要通過人的實踐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當然首先要在人的頭腦中形成關於世界的主體形象。可是,人的認識和實踐活動必然有個前提,這就是存在一個被認識和實踐的對象。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任何人都不可能從虛無中構造一個對象性存在。客體的存在先於它在主體中思維的存在,這是不可改變的規律。有人說,我們人類創造的東西,哪一樣不是先在主體中存在然後才成為現實存在?可沒有一個人問,主體中關於客體的存在的構思,哪一樣不是從對象中形成的?物質變精神,精神變物質,起點是物質和改造物質的實踐活動,而物質的存在先於活動。如果說物質與意識都不是起點,起點是實踐,這也不對。因為實踐隻能是人的實踐,它天生不能離開主體,而存在並不必然具有對主體的依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