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的價值與死的尊嚴
人是要死的,但在死之前是未死的。如果認為人總是要死的,在死未到來之前先躺下,活著沒勁,什麽也不幹像死人一樣,這等於死了兩次:活著時是死的;死時是死的。這是一種錯誤的人生態度。
▲ 我弟弟,1960年溺水而死,年僅18歲。弟弟之死為我家一大變故,父母一生都在念叨。“青春十八少年郎,誤入東海覓龍王。傳書柳毅去不返,終生思念滿惆悵。”父母死後我把弟弟的墳由鄱陽遷至南昌父母合墓旁。
活應該像個活人,有朝氣,有幹勁,活個人樣子,死時要死得有尊嚴。死與活要分開:不是活時想著死,死時也戀著活。生死顛倒是違背自然規律的。生的時候,要實現人的生存價值,死的時候,要保持人的尊嚴。這是完美的人生。做到這一點不容易。一個人學習哲學,其中一個重要方麵就是學習如何生,如何死,難怪古希臘一位哲學家把學習哲學稱為“練習死亡”。
(2)生前與死後
人的情感是很奇怪的,充滿矛盾。有的夫妻,一生恩愛,如燕雙飛,一方如果死去,悲痛難舍,終生不忘。蘇軾的《江城子·十年生死》寫的“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情深意真,哀婉動人,是著名的悼亡佳作。特別是,“料得年年斷腸處,明月夜,短鬆崗”,有情、有景、有聲、有淚,令人不忍卒讀。
我也曾見過一些夫妻,生前感情平平常常,時常爭吵不斷。夫妻雙方生前磕磕碰碰,可一方死後另一方依然想念,猶如失群之雁,感到孤寂。
前一種情況容易理解,後一種情況又如何解釋?從哲學上說,矛盾總是現實的、具體的。當一方死去後,原有引起爭吵的矛盾消失了,剩下的隻有一方,構不成生前的矛盾。因而死後的孤單壓倒了生前的爭吵。如果說,生前容易看到的是缺點,可死後想到的是優點。生前是爭吵,而死後剩下的是回憶。即使是對爭吵的回憶,由於矛盾不存在,這種回憶往往伴隨著某種懷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