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被狗吃了”,這在我們家鄉是對一個人人品的最壞的評價,類似此人是不齒於人類的狗屎堆的考語。可究竟什麽是良心?很多人並不清楚。
人們以良心為尺度,但不知道何謂良心,不知道衡量良心本身就有個尺度。甲認為符合良心之事,乙可能不以為然。良心並不是孟子的四心四端,也不是宋明理學家們宣傳的良知良能。因為曆史證明,是否有良心的標準是變化的。在中國不贍養父母是沒有良心,可在西方各自核算不能說沒有良心;在舊中國弟妹成家,長兄有義務為弟妹嫁娶操勞,所謂長兄是父長嫂是母,可現在這一套已經消失了。有錢的可以給點幫助,但作為道德義務已經免了。現在不會指責這種人沒有良心。一切都在變,良心的內容也在變。隻有講良心這一要求是不變的。
未發為性,已發為心。良心是人性的實現,這是儒家心性論的說法。其實,良心是一種道德教養。有沒有良心,實際上是有沒有道德的另一種說法。不同的是,良心不同於外在於人的社會道德規範,因為後者是從外麵來規範人的行為,而良心則是公認的道德準則已經被內化為個人自覺的理性和情感的組成部分。它仿佛成為一種與生俱來的,不用教育的本能。實際上它是社會環境、家庭影響有形的和無形的教育的結果,是耳濡目染長期浸潤的結果。一個社會通行的評價良心的標準就是它的道德標準。有良心就是符合通行的道德,沒有良心就是違背通行的道德原則。違背良心的所謂罪惡感,實際上是一種道德的自律,是內化的道德自我譴責。
隻有抽象的人本主義者才鼓吹永恒不變的良心。其實同情心、惻隱心、是非心、仁愛心,都是變化的。任何一個生活在社會中的現實的人,不會看到愛無等差的所謂澤及全人類的同情和愛,隻有上帝和佛祖才有這種同情和愛。可他們在天國,並不在人間。在人世上,人的同情心、惻隱心,大都是傾向於相同處境的人,“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同病才能相憐。放大點說,這就是愛的階級性、社會性的問題。超階級的愛與同情,有沒有?有。對於一個有教養的道德高尚的人來說,可以有這種感情,但就階級之間來說並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