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哲學界強調合、強調和的氣氛很濃。這可以理解,在經過十年“**”和吃夠了片麵鬥爭哲學的苦頭後,這種哲學傾向有其存在的理由。可是凡事有個度,過了度就會走向反麵。真理跨過一步尚且如此,何況一個哲學觀點,如果片麵化,肯定會適得其反。哲學同樣是受哲學規律支配的。
矛盾及其在事物發展中的作用是不能否定的。作為一種思維方法,矛盾方法是根本性的方法。否定矛盾隻能是形而上學的思維方法。我想到柳宗元的著名文章《敵戒》。他說,人們都“皆知敵之仇,而不知為益之尤;皆知敵之害,而不知為利之大”。他以秦與六國為例,說秦有六國,兢兢以強;可是六國既除,秦不久也滅亡了,因為沒有對立麵,不講究政策。曆史上凡有敵國者,統治者大抵勵精圖治,謹慎臨民,圖強圖存;而無敵國者,則往往橫征暴斂,奢侈無度,結果導致滅亡。所以他提出了一個很有見解的論斷,“敵存滅禍,敵去召過。有能知此,道大名播”。所謂無敵國者國恒亡,講的就是這個道理,養身也是這樣。有病的注意保健,可帶病延年;而身強體壯的往往自恃身體棒,沒有保健意識而突然死亡,這就是《敵戒》中說的,“懲病克壽,矜壯死暴”。不懂這個道理,不是愚蠢就是糊塗。
所以我一直認為,對立統一規律是客觀的規律;以這個規律為依據的矛盾分析方法是科學的方法。正確處理矛盾雙方的“和”與“同”的關係,即矛盾雙方的對立與統一的關係,是客觀規律對主體的要求。和而不同中的“和”,就是矛盾的統一體,而不是無矛盾的絕對統一。追求和諧,就是追求矛盾中對立雙方的平衡、共存,不致因矛盾激化而解體。
可是我認為,在人與人的關係中“和”是一種處理矛盾的方式,在人與自然關係中“和”是一種自我保護的努力,在藝術中“和”是一種追求的境界,“和”不是既成的,僵死的,永遠不變的,而是需要不斷調整失衡的狀態,需要人們對激化的矛盾進行辯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