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狗與桌子的爭論,在非哲學領域的人看來,似乎可笑至極,簡直是無事生非。其實並非如此。
狗有幾條腿?在日常經驗中,任何頭腦正常的人都不可能提出這個問題。可按照唯心主義者的說法,我們不能說狗有四條腿,隻能說在我的主觀表象中狗有四條腿,至於狗自身究竟有幾條腿,這是無法知道的,因為它超越了自己的感知範圍。對感知對象凡有所知,必屬於感知的主體,因為人無法知道自己感覺範圍之外的東西。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中對這種謬論進行過無情的嘲笑。這一觀點的最充分論證,當屬康德關於物自體的學說。雖然從日常經驗看是荒謬絕倫的,可從哲理上說卻難以反駁。至今,各種唯心主義的主體論、現象論本質上都是這種觀點。隻是狗有四條腿太庸俗、太平淡,如果換成哲學語言和哲學範疇,就顯得高深思辨。其實道理是一樣的。可以說,所有哲學問題,都可以在日常經驗和問題中發現它們的潛在原因,隻是非哲學思維對其習以為常,不會進行哲學式的追問。
其實,何止對狗腿有這個疑問,關於桌子的爭論性質也是一樣的。羅素曾以桌子為例說明這個問題。比如,我麵前有張桌子,看起來,它是長方形的、棕色的、有光澤的,摸起來,它是光滑的、冷的、硬的,敲起來發出木器的聲音。可是顏色取決於光線和觀察的角度,如果不同的人從不同的角度看,顏色的深淺是不同的;至於硬的程度和敲的聲音,取決於用力的程度,如此等等。結果是人所看到的桌子是人憑借視覺聽覺觸覺所直接經驗到的桌子,而不是桌子本身。羅素說,這樣就出現兩個難題:其一,到底有沒有一個實在的桌子;其二,如果有,它到底是一個什麽樣的客體。貝克萊和一切主觀唯心主義都是這樣來論證的,我們感官的直接客體不能獨立於我們感覺之外而存在,如果它獨立於我們之外就不是我們感覺的直接客體。這就是有名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的命題。羅素早期是個新實在論者,他不同意貝克萊的主觀唯心主義觀點,認為被認識的對象不依賴於認識者的意識而存在。可羅素並不是唯物主義者,他認為不依賴人的意識而存在的世界不是客觀的物質世界,而是既可以形成物質也可以形成精神的中立材料。這樣,羅素的觀點與馬赫的觀點同調,與貝克萊並無兩樣。事實證明,在世界本性的問題上任何超越都隻是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