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文學的論述構成了德勒茲著述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這首先體現在其關於普魯斯特、薩克-莫索克、卡夫卡等的一係列研究專著中,這些專題著作在相關的研究領域中都引發了深遠的影響。其次,即便是在其哲學著述中,對文學作品、作者的引用也占據了相當大的比例,甚至,這種引用達到了與對哲學作品、作者的引用旗鼓相當的程度。在其第一部重要的哲學著作《差異與重複》的前言中,德勒茲曾寫道:“一部哲學著作應該部分上是某種獨特類型的偵探小說,部分上是一種科幻小說。”[15]而其第二部重要的哲學著作《意義的邏輯》則在相當大程度上是對劉易斯·卡羅爾作品的一種解讀(同書還收錄了關於菲茨傑拉德、馬爾科姆·勞瑞、米歇爾·圖尼埃、左拉等人的討論)。在接下來與瓜塔裏合著的《反俄狄浦斯》中,對欲望這個核心問題的探討以及對精神分裂分析的展開同樣倚重於對文學作品的參考,而關於外界對其“過度引用文學作品”的指責,德勒茲曾做出如此解釋:“如果說勞倫斯、米勒、凱魯亞克、巴勒斯、阿爾托或貝克特比精神病學家和精神分析學家更了解精神分裂症,那難道是我們的過錯嗎?”[16]而在其裏程碑式的作品《千高原》中,在特別獻給文學的章節之外,對文學作品的引用隨處可見,其重要的哲學概念如生成、根莖等,更是帶有著強烈的文學色彩……總而言之,在德勒茲的著述中,我們可以看到一種文學與哲學的“共生現象”。事實上,德勒茲曾明確說道:“對哲學的探討無法脫離科學或藝術獨立地進行。”[17]在他看來,“哲學、藝術和科學之間有著相互呼應的關係,有著相通的關係……它們隨著自身的演進而相互激發。”[18]而在《什麽是哲學?》中,德勒茲也確實對這三門學科之間的“呼應和共鳴”進行了深入的探討。他認為,藝術、科學和哲學構成了切入混沌的三個不同平麵,這三個平麵分別以感受、函數和概念在我們的大腦中發揮著作用,並構成了思想的三種不同形式。[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