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赫金在論述複調小說的過程中還提出了在現代語言學和美學中具有重大意義的“對話”思想。可以說,對語言的對話關係的研究是巴赫金複調小說論的立論基礎,而複調小說則是其對話思想在文學評論實踐中的應用。不僅如此,巴赫金還將對話思想從小說擴展到人文學科領域,從不同主體之間的平等對話這個角度來規定一切文本的基本性質,使人們對文本的理解和闡釋關涉到人類的生存領域,從而使對話從具體的言語交際行為上升到指涉人類存在方式的本體論(存在論)高度。
首先,巴赫金首次提出了研究對話關係的“超語言學”。
眾所周知,以索緒爾為代表的普通語言學理論把語言分為語言和言語兩部分,語言是具有語法規範的共同結構,言語是受普遍語言規範的具體運用。索緒爾認為,句子作為語法單位受製於言語主體在一次表述中形成的句子整體,當句子成為表述時,就擁有了交際的功能。句子和表述是對立的,表述是純個人行為,語言體係組成單位的句子是純社會現象,對個人的言語行為有強製性。所以,語言的普遍抽象結構是語言的本質,應該成為語言學研究的對象。與此相反,語用學強調研究具體語境中的個人言語行為,認為先有個人話語,後有在個人話語基礎上總結出的語言規律,所以具體的語言實踐和語言運用才是語言的本質,是語言學的研究課題。
巴赫金指出,以上兩種語言學的偏頗之處都在於沒有對句子和表述進行正確的區分。索緒爾的一般語言學重在語言的語法構成單位,如詞、句子及其相互組合規律,用研究靜態抽象的共時性語言規則(語法)代替研究實際運用中動態具體的曆時性語言結構與類型(表述),將豐富多樣、充滿生機的語言現象演繹為單一、僵死的語言法則。語用學又走向另外一個極端,否定語言有潛在的共同規律,過於關注瑣碎的個別語言,將有機統一的語言整體理解為雜亂無章的表麵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