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利科爾的解釋學哲學
利科爾(Paul Ricur,1913—2005年)是法國哲學家、美學家,曾就學於巴黎大學,獲博士學位。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當過德軍俘虜,在被囚禁期間接觸了胡塞爾、海德格爾和雅斯貝爾斯的著作,受到存在主義和現象學哲學的深刻影響。1948年,他在斯坦斯伯格大學開設哲學史講座,並轉向意誌哲學研究。1957年起先後在巴黎大學、雷特諾大學、魯汶大學任哲學教授,並於1973年任美國芝加哥大學客座教授,同時還擔任巴黎現象學和解釋學研究中心的董事長職務。利科爾的主要著作有:《雅斯貝爾斯的哲學和存在》(1947年)、《意誌哲學》(第一卷,1950年)、《弗洛伊德和哲學:論解釋》(1965年)、《解釋的衝突:解釋學論文集》(1969年)、《隱喻的規則》(1975年)、《解釋學與人文科學》(1981年)等。
利科爾自20世紀60年代起集中研究哲學解釋學。他的研究大體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係“象征解釋學”階段,主要從神話和宗教中的象征現象入手,研究對於意義的解釋問題。第二階段係“綜合化現象學解釋學”階段,自60年代後期起,以現象學為基礎,博**神分析學、結構主義、宗教哲學、日常語言哲學等哲學流派之長,加以改鑄綜合,融入他的解釋學哲學之中。第三階段係“語言哲學解釋學”階段。從70年代起,他把重點轉向語義學和語言哲學研究。利科爾的哲學解釋學努力把大陸解釋學哲學與英美語義學哲學的主要傾向結合起來,企圖通過語言分析,經由反思的認識論層次,最終達到理解的本體論層次。
他的解釋學哲學從語言這一人生最普遍的現象出發,企圖融合近代方法論解釋學和現代本體論解釋學,建立起一種別具一格的“現象學解釋學”。他認為,本體論解釋學回避了認識論和方法論,造成了方法論的貧乏。因此,他企圖彌補這一缺陷,從語義學、認識論和文學批評理論方麵來追尋被西方傳統哲學所遺忘的存在。可見,他的哲學解釋學具有濃厚的調和折中的傾向。他的解釋學美學理論也正是這樣嵌入其解釋學哲學的框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