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恰茲是英國文藝理論家、批評家和詩人,西方現代文學批評的創立者之一,畢業於劍橋大學,1922年任劍橋大學講師,四年後任研究員。瑞恰茲1930年曾來清華大學講學,從1939年起長期擔任美國哈佛大學教授,1980年他曾再次訪問中國。瑞恰茲一生主要著作有《美學基礎》(1921年,與奧格登和伍德合著)、《意義的意義》(1923年,與奧格登合著)、《文學批評原理》(1924年)、《科學與詩歌》(1925年)、《實用批評》(1929年)、《孟子論心:多義性實驗》(1931年)、《柯勒律治論想象》(1934年)、《修辭哲學》(1936年)等。瑞恰茲在二三十年代所寫的這八本語言學—美學著作中,試圖建立一種科學化的文學批評,進而引入了兩門科學:心理學和語義學。
由於受到邏輯經驗主義的影響,瑞恰茲非常注重語言問題和意義問題,主張對詞語、句子和美學中使用的術語進行語義分析,以消除用語上的含混不清,從而建立了一套語義分析的方法。此外,他對語言的特征、功能以及閱讀問題的研究在哲學傾向和方法論上也明顯地受到邏輯經驗主義的影響。
瑞恰茲還特別重視對藝術價值、藝術傳達、審美經驗和審美判斷問題的研究,在這方麵,心理學成為瑞恰茲美學主張的另一個重要理論基礎。他對詩歌語言情感特征的分析,對藝術價值與藝術傳達的核心概念“衝動”的分析,以及對審美經驗和審美價值的認識,都與他的心理學理論有密切的關係,是從他的心理學理論中引發出來的。
因此從總體上看,瑞恰茲的語義學美學實際上是一種心理—語義學美學理論。不過,總的看來,瑞恰茲的語義學美學也還是一種反映20世紀科學的、經驗主義的和實證主義思潮的美學理論。
一 意義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