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西方美學史 第5卷 十九世紀美學

第二節 朗格的藝術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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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格羅塞主要從社會學的角度對藝術科學進行了具體的闡發和研討,那麽另一位藝術科學的熱心提倡者康拉德·朗格則主要繼承費希納的"自下而上的美學",用心理學方法研究了"藝術的本質",從而擴展了藝術科學的另一方麵——藝術心理學。

康拉德·朗格(Konrad Lange,1855-1921年)是德國美學家,他長期擔任圖賓根大學教授,主講近代和中世紀藝術史。1895年發表就職演說《有意識的自我欺騙是藝術欣賞的精髓》,1901年出版美學代表作《藝術的本質》共兩卷,1907年再版合成一卷。同年為弗裏塞爾·柯勒爾主編的《當代哲學》寫一短文,簡要概括了自己的學說。此外,著有《電影的現在和將來》(1920年),否定以機械技術寫實為媒介的電影的藝術性。

康拉德認為,美學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美的科學,而是關於審美快感的科學,是生物學和心理學的一個部分。美學的中心問題是藝術的本質問題。他把美分為自然美和藝術美,由此大致可以區分出美學和藝術科學:美學研究這兩者,而藝術科學隻研究後者。不過,他又從審美效果來分析,認為人對自然美的審美效果應該與對藝術美的審美效果一樣,都是一種幻覺,因而本來的美就主要在於對象的假象表現——藝術的範圍,自然觀照隻有把它的對象同藝術品進行比較觀賞,才具有審美意義。於是,美學歸根結蒂必須成為研究藝術事實的藝術科學。因此,在康拉德·朗格那裏,美學實際上就等同於藝術科學(美學=藝術科學)。由此我們大致可以看出,朗格主要是把美學當作一種以心理學的"自下而上"的方法集中研究藝術事實和藝術本質的科學。[31]

他認為,藝術本質上是"一種有意識的自我欺騙"。在《藝術的本質》中,他給藝術下了這樣的定義:"藝術是人的那樣一種活動,通過它就能為自己和別人提供一種無關實際利害、以有意識的自我欺騙為基礎的樂趣,並且由此能夠不自覺地彌補人類情感生活的缺陷,為擴展和加深人類感性的、倫理的和智力的本質做出貢獻。"他認為藝術的直接目的是通過藝術幻覺給人以快樂,審美幻覺不同於尋常的不自覺的心理幻想,它是由我們的藝術敏感性和我們的批評意識之間的矛盾造成的,它搖擺於創造和支持幻覺因素的表象係列和破壞幻覺因素的表象係列之間,實際上如同穀魯斯證明過的遊戲一樣,是自覺的、有意識的自我欺騙。所以藝術實質上是一種遊戲。[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