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西方美學史 第5卷 十九世紀美學

第一節 格羅塞的藝術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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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斯特·格羅塞(Ernst Grosse,1862-1927年)生於斯騰達爾,逝於弗賴堡。他畢生主要從事東亞藝術、原始藝術以及家庭和經濟狀況的研究,寫有大量著作,提供和集中了大量珍貴的有關藝術的實際材料,不過在具體觀點上時常帶有某些庸俗唯物論的傾向。他的美學思想主要集中表現在《藝術的起源》(1894年)中,其他著作主要有:《家庭和經濟的形態》(1896年)、《藝術科學研究》(1900年)、《東亞絹畫》(1922年)、《東亞雕塑》(1922年)、《東亞工具》(與奧·屈梅爾合著,1925年)等。

關於藝術科學,格羅塞在《藝術的起源》中作了比較係統而明確的闡述。他認為,在許多關於藝術——不單指形象藝術的各部門,指一切美的創造而說的廣義的藝術的研究和論著中,可以分出兩條研究的路線,這兩條路線可以叫作藝術史的和藝術哲學的。藝術史與藝術哲學合起來,就成為現在的所謂藝術科學。而且他還強調,藝術科學作為一門科學"不能不是客觀的","也不能不保持冷靜沉著",其原因就在於,科學的直接目的,並非實際的結果,而是理論的知識;藝術科學的主要目的,也不是為了應用而是為了歸納支配藝術生命和發展的法則的知識。可是科學的說明,並不是形而上學的啟示,它隻能涉及事物的經驗的表麵為止,絕不能透達超越的幽玄。隻要藝術科學能夠顯示出文化的某種形式和藝術的某種形式間所存在的規律而且固定的關係,藝術科學就算已經盡了它的使命;倘使藝術哲學竟拿這些形式和關係的內在的本質問題來質問藝術科學,那藝術科學就不得不承認它不但不能答複這些問題,甚至不能理解這些問題。[3]

從這些論述可見,格羅塞關於"藝術科學"的概念正處於學科轉型之中。一方麵,他把藝術史和藝術哲學都包括進藝術科學之中,要求藝術科學探求藝術規律和法則,以形成理論知識體係;另一方麵,他又規定了藝術科學的經驗的和實證的性質,反對傳統美學(藝術哲學)的形而上的玄學傾向。因此,在他那裏,"藝術科學的問題就是描述並解釋被包含在藝術這個概念中的許多現象"。由於這個問題有個人的和社會的兩種形式,因而"藝術科學課題的第一個形式是心理學的,第二個形式卻是社會學的"。換句話說,對於藝術科學應該主要用心理學方法和社會學方法去進行研究,這便在19世紀中葉以後逐步形成了藝術心理學和藝術社會學。而格羅塞更注重藝術社會學方麵的研究,因此他特別指明,藝術科學的首要而迫切的任務,乃是對於原始民族的原始藝術的研究。為了便於達到這個目的,藝術科學的研究不應該求助於曆史或史前時代的研究,而應該從人種學入手。[4]這大概也是藝術發生學和藝術人類學的較早雛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