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中期以後,"價值"概念從經濟學滲入哲學,上升為一個普遍的哲學範疇,從此價值哲學逐漸引起西方哲學家的關注,尤其是經過德國新康德主義西南學派的代表人物文德爾班和李凱爾特的努力,形成了將價值觀視為哲學之唯一對象的價值哲學流派。在世紀之交又出現了"價值學"(axiology)的概念,將價值問題的研究、一般價值論的研究作為一門重要的哲學學科。因此,西方哲學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也出現一股由實在論向價值論轉化的熱潮,價值問題被突出出來。而這也深刻地影響到了美學,把美學當作研究審美價值的人文科學或文化科學。
德國哲學家約翰·弗裏德利希·赫爾巴特(1776-1841年)在構建他的哲學體係時,就把作為形而上學的實在論與作為價值學說的價值論區別開來。形而上學必須探討實在。有一種叫作"美學"的科學不探討實在,而探討價值,作出審美的判斷。這兩種科學截然不同,赫爾巴特反對把兩者結合起來的嚐試。除去理論的判斷以外,還有表示讚成和不讚成的判斷:我們指稱事物為美為醜、值得讚揚或應該譴責。美學的問題就是要檢查這些判斷的對象,發現其中使人愉快或不愉快的是什麽。赫爾巴特認為這種對象不是內容,而是形式;我們讚成和不讚成的感情是由存在於事物中的某種簡單的關係所激發的。他還認為,實用哲學是美學的一個部門,研究道德美。[11]
另一位德國哲學家洛采在建構他的"目的論的唯心主義"時,把"價值"首先引進了哲學。在《形而上學》(1841年)中。洛采已經把"自在自為地存在著的價值"如何同存有的形式相重合,當作他自己哲學體係的核心問題,從而不但把"有價值的"概念引入了哲學,而且把"價值"概念引入了哲學。他把價值概念當作一個不僅包含道德的要求,而且包含審美要求及其他涉及意誌、情感、評價的因素的要求在內的一個廣泛的哲學概念來使用,並把它置於哲學體係的最高和最終的位置之上,從而成為價值哲學的肇始者。不過,在他這裏,"價值"還不是哲學的唯一對象,"價值"之外的存在"形式"即範疇,仍然是哲學的對象。因此,他的價值學說乃是對形而上學或本體論的重新解釋和重新建構。[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