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德華·漢斯力克(Eduard Hanslick,1825-1904年)是奧地利的音樂評論家、美學家。他曾係統地學過音樂創作和音樂理論,並先後在布拉格和維也納學過法律,1849年獲法學博士學位。1852年至維也納教育部任僉事。1856年起在維也納大學講授音樂史和音樂美學,1870年升為教授。主要著作有:《論音樂的美——音樂美學的修正論稿》(1854年)、《維也納音樂會事業史》二卷(1869-1870年)、《近代歌劇》(共九部)(1875-1900年)等。他把赫爾巴特和齊美爾曼所開創的形式主義美學具體運用到音樂美學之中。在他的主要著作《論音樂的美》的第十版的序言中就基本上明確地表明了自己的主要觀點。他說:"我完全同意,美的最後價值永遠是以情感的直接驗證為根據。但同樣我也堅持這個觀點,即我們不能從一般普通的感情的申訴中引出什麽音樂的規律來。""我特別反對'表現'(darstellen)這概念,這不是什麽無意義的文字上的爭辯,因為音樂美學中最大的錯誤是從這個概念產生的。"[26]"音樂作品的美是一種為音樂所特有的美,即存在於樂音的組合中,與任何陌生的、音樂之外的思想範圍(gedankenkreis)都沒有什麽關係。"[27]這就是說,他堅持反對音樂表現情感的情感美學或內容美學的觀點,認為音樂的美就在音樂的形式本身。因此,他的音樂美學觀點是一種音樂自律論,是一種音樂形式本體論。
漢斯力克建立他的音樂美學體係首先具有明確的方法論意識,即他繼承了康德以來以科學的方法建立美學的要求。他說:"假如美學不致全部成為幻覺的話,那麽至少必須采用接近於自然科學的方法,至少要試圖接觸事物本身,在千變萬化的印象後麵,探求事物不變的客觀真實。"[28]這是19世紀自然科學的發展衝擊著整個人類知識結構的必然結果,即由形而上思辨的方法到形而下實證的方法的轉化,引起了美學內部的方法論轉向,從而產生了形式主義美學和心理學美學這樣兩大看似相對立實則相補充的科學主義美學潮流,一從客體方麵,一從主體方麵,對於德國古典美學達到了高峰的傳統形而上思辨傾向,進行了批判和修正。因此,從曆史的發展來看,形式主義美學應該是一種學術的進步,是人類知識結構持續發展的一個不可缺少的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