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恩格斯在各種不同場合對許多古今文學藝術作品發表了豐富而精辟的評論。總起來看,他們都遵循著美學觀點與曆史觀點相結合的原則。恩格斯並從理論上正式提出了這一原則。早在1847年,恩格斯在《詩歌與散文中的德國社會主義》一文中批評格律恩《從人的觀點論歌德》一書時就明確指出:
我們決不是從道德的、黨派的觀點來責備歌德,而隻是從美學和曆史的觀點來責備他;我們並不是用道德的、政治的、或"人"的尺度來衡量他。[6]
這就明確提出了以美學的和曆史的觀點作為"衡量"歌德及其作品的"尺度",即批評標準。十二年以後,恩格斯在給拉薩爾的信中討論《濟金根》時,更明確地提出:"您看,我是從美學觀點和史學觀點,以非常高的、即最高的標準來衡量您的作品的,而且我必須這樣做才能提出一些反對意見。"這裏,恩格斯又一次提出用美學的和曆史的觀點來衡量文藝作品,並認為這是評價作品的"最高的標準"。這就說明:①美學的和曆史的觀點並非一般的批評原則,而是文藝批評的最高原則;②恩格斯前後兩次強調這一觀點,表明這不是他一時之見,而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是貫穿其全部美學理論和批評活動的一個基本思想。
應該怎樣理解這一文藝批評的最高標準呢?
首先,這一批評標準體現了對藝術的審美規律的尊重。眾所周知,馬克思、恩格斯都把藝術看成一種不同於其他意識形態的特殊意識形態形式,即審美意識形態形式,審美是藝術之為藝術的特殊本質和規律。因此,對文學藝術作品進行評論,首先應當尊重並緊扣藝術的這一特殊規律,應當把美學的(即審美的)觀點放在首位,作為切入點深入文藝作品的內部進行分析。恩格斯兩次提及這一標準時,均把美學的觀點放在前麵、放在第一位,並不是偶然的,充分表明他認為文藝批評首先是美學(審美)的批評。因為如果離開了美學觀點的先行地位,根本不可能進行真正的文藝批評,而有可能退化為單純政治的、道德的、曆史的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