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西方美學史 第5卷 十九世紀美學

第二節 藝術生產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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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節已講到,馬克思在《手稿》中首次把藝術作為一種特殊的"生產"方式來考察,並認為它受一般生產(即物質生產)的普遍規律的支配。之後,這一思想逐步得到發展和深化。

在《德意誌意識形態》中,馬克思在表述新世界觀時提出了"支配著物質生產資料的階級,同時也支配著精神生產資料"[37]的重要命題,這一命題不僅包含著藝術生產論的曆史唯物主義思想基礎,而且首次將生產區分為物質生產與精神生產兩大部類,哲學、宗教、藝術等均屬於精神生產範圍。

在50年代馬克思先後完成了《政治經濟學批判》及其"導言"、"序言"和《1857-1858經濟學手稿》等經濟學著作,在這些著作中馬克思把美學和文藝問題作為曆史的一個重要部分來研究,提出了許多深刻的思想和觀點,藝術生產論便是其中的一個重要方麵。

在《序言》中,馬克思對唯物史觀作了完整的、經典性的表述,提出了一般說來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決定整個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基本原理。他指出:

……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製約著整個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過程。不是人們的意識決定人們的存在,相反,是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隨著經濟基礎的變更,全部龐大的上層建築也或慢或快地發生變革。在考察這些變革時,必須時刻把下麵兩者區別開來:一種是生產的經濟條件方麵所發生的物質的、可以用自然科學的精確性指明的變革,一種是人們借以意識到這個衝突並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藝術的或哲學的,簡言之,意識形態的形式。……我們判斷這樣一個變革時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識為根據;相反,這個意識必須從物質生活的矛盾中,從社會生產力和生產關係之間的現存衝突中去解釋。[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