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這一概念對我們而言既是熟悉的又是陌生的。說它熟悉是因為“身份”時常陪伴在我們左右,比如“身份證”;說它陌生是因為我們並不了解它的確切含義,很難界定它,一說到“身份”,給我們的感覺基本上是模模糊糊的“似曾相識”。在“身份”的概念上,又一次應驗了那句老話:熟知並非真知。
“身份”這一中文詞匯的英文詞源是“identity”。據考證,“identity”源自於拉丁詞匯“idem”,它由詞根“id-”和後綴“em”構成,而“id-”意指“它,那一個”。“idem”作為一個代詞,表示某一文章之前曾引用過的文本或者作者,意為“同前所引”,具有標注性的意義。這一具有標注性意義的詞匯又逐漸衍生出了另一個拉丁詞匯“identitas”。“identitas”的字麵含義是指“同一性”,而它轉變成了英文詞匯的“identity”時,通常意指某些事物是一致的、相同的,或是它本身而不是別的什麽東西,“identity”一詞主要包括“整一性”“個別性”“獨立存在”“個體性”“一種確定的特性組合”等含義。在一般的用語中,“identity”可以表示絕對的一致、一種統一的狀態、人的個性、兩個等值的表達式或這種表達之間的完全等值,等等。作為動詞形式的“identify”,則意指“證明”等含義,即對標誌對象的確證或者對意義解釋的認定。在對人的表達中,“identify”指稱某個具有連續性的屬性。由此可以看到,“身份”的原初含義指向的是人或事物的內在統一性、協調性以及持續性,就關於人的表達而言,它強調了人的某種心理品質,人格的確定性、穩定性及統一性。“身份就是一個個體所有的關於他這種人是其所是的意識。”[1]
華裔美籍學者歐陽楨把“身份”(identity)與“實質”(quiddity)、“鄰近”(contiguity)、“奇特”(oddity)三個概念聯係起來研究身份問題。“實質”(quiddity)指存在的“如此這般”,或存在的現實感,這是作為宇宙間永存之物的身份。“鄰近”(contiguity)強調事物有形和無形的接近,這是作為彼此關聯的身份。“奇特”(oddity)突出事物的特殊性、個別性和唯一性,這是作為新穎之物的身份。在普通的話語中,這三種用法都可發現。比如,“我就是我,這就是我的身份”,反映了第一種用法;“我作為一個男人和一個父親的身份”,反映了第二種用法;而“我作為一個個人的身份”,則反映了第三種用法。在這三種用法中,實質概念,即任何實體的不可否認的“此一性”(this-ness),也許是關於身份的最具體、最確實的表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