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引清四庫館臣稱《唐會要》“又間載蘇冕駁議”之語,所謂“間載”,實則是“保存”。今查,《唐會要》中有“蘇冕曰”一條,“蘇氏曰”五條,“蘇冕駁曰”一條,“蘇氏駁曰”十條,“蘇氏議曰”三條,“蘇氏駁議曰”一條,凡論議二十一條。這些“曰”、“議”、“駁”、“駁議”,當是《會要》中原有的論議部分,故應稱“保存”,它集中地反映了蘇冕的曆史見識,如同《通典》中的“序”、“論”、“說”、“議”、“評”,集中地反映了杜佑的史識一樣[60]。
蘇冕論議所反映出來的史識,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第一,進步的曆史觀。如:睿宗景雲二年(711年),“八月十七日,歲星犯左執法。”(原注:“竇懷貞請罷所職為安國寺奴。罷職從之,為寺奴不許。”)針對此事,蘇冕發表議論說:
吉凶悔吝,惟人所召。人守中道,天不上變。豈有位登宰輔,名踐國公,以諂諛為政事,用奸妄為身計,而欲以上穹示誡,下就臧獲,其可得乎!先天之誅,天道不昧矣。[61]
這些話都是針對竇懷貞所作所為說的,話中雖也講到“天不上變”、“天道不昧”,但其強調的原則是“吉凶悔吝,惟人所召”。蘇冕嘲笑竇懷貞的諂諛、奸妄而又企圖以上天“示誡”作為退路和掩飾,是極其愚蠢的,其在玄宗先天年間遭到誅殺是必然的。又如:“太宗以《陰陽書》行之日久,近代以來,漸至訛偽,穿鑿既甚,拘忌亦多,遂命有司,總令修撰。”根據唐太宗的指示,呂才及陰陽學者十餘人撰《陰陽書》五十三卷並“舊書行者”四十七卷,於貞觀十五年(641年)四月十六日奏上,“詔頒下之”。《會要》在記述此事的同時,收錄了思想家呂才對種種“穿鑿拘忌”之言從七個方麵一一予以駁斥的長篇議論。蘇冕就此事發表見解說:“今世之人,正惑於此,故載呂才駁議,用矯正之,庶乎惑者少悟也。”[62]他說的“今世之人”,當是指他編撰《會要》時的現實環境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