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魏晉南北朝隋唐史學

第二節 地方史和民族史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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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方史撰述

中國史學上關於地方史誌的撰述起源很早,至遲在兩漢時已有了很多撰述。班固撰《漢書·地理誌》時,就曾經使用過當時地方誌的材料[56]。魏晉南北朝時,地方史誌的撰述有了很大的發展。劉知幾《史通·雜述》論郡書說:“汝、潁奇士,江、漢英靈,人物所生,載光郡國。故鄉人學者,編而記之。”又論地理書說:“九州土宇,萬國山川,物產殊宜,風化異俗,如各誌其本國,足以明此一方。”前者以人物為主,側重記社會;後者以地理為主,側重記自然、風俗。它們的共同點是記一方之史。《隋書·經籍誌》史部雜傳類著錄,自《蜀文翁學堂像題記》以上,大多屬於劉知幾說的郡書;地理類著錄諸書,比劉知幾說的地理書要廣泛得多。

今存《華陽國誌》是這個時期最有代表性的地方史著述。《隋書·經籍誌》史部把它列入“霸史”類,《史通·雜述》把它歸於地理書。其實,它兼記一方的曆史、地理、人物,涉及民族、風俗、物產,是一部內容豐富的地方史。“華陽”之名取自《禹貢》說的“華陽黑水惟梁州”,《華陽國誌》因所記為《禹貢》九州之一梁州地區的曆史,故采古義而名之。著者常璩,字道將,生卒年不詳。他出生於晉蜀郡江原(今四川崇州市),成漢李勢時官散騎常侍,掌著作;入晉,為桓溫參軍。據今人考證,常璩撰成《華陽國誌》,當在東晉穆帝永和四年(348年)至永和十年(354年)之間[57]。《隋書·經籍誌》史部“霸史”類還著錄有他的《漢之書》十卷,當撰於成漢時期,入晉秘閣後改稱《蜀李書》,亦作《蜀書》。

《華陽國誌》十二卷:卷一至卷四,是《巴誌》、《漢中誌》、《蜀誌》、《南中誌》,記梁、益、寧三州的曆史概況,以地理建置、自然狀況為中心,詳述各州郡的山川、交通、風土、物產、民俗、族姓、吏治、文化以及同秦漢、三國、兩晉曆代皇朝的密切關係。每卷之下都有“總敘”,然後分敘各郡,總共為三十三郡。卷五至卷九,分別是《公孫述劉二牧誌》,記公孫述、劉焉、劉璋事;《劉先主誌》、《劉後主誌》,記劉備、劉禪事;《大同誌》,記三州在西晉時期的史事,起於魏之破蜀,迄於晉湣帝建興元年(313年)三州大部為李雄所據;《李特雄期壽勢誌》,記“李氏自起事至亡”,六世四十二年史事,迄於晉穆帝永和三年(347年)。這幾卷,是關於三州自東漢末年至東晉初年的編年史;用漢、蜀漢、兩晉紀年而黜李氏紀年,僅記其建元、改元事。卷十(上、中、下)至卷十一,是《先賢士女總讚》(上、中、下)和《後賢誌》,前者記蜀郡、巴郡、廣漢、犍為、漢中、梓潼諸士女三百餘人,皆晉以前人物,後者記兩晉時期三州人物二十人。卷十二是《序誌並士女目錄》。《目錄》所收凡四百零一人,其中有大約三分之一不見於卷十和卷十一所記;《序誌》略仿《史記·太史公自序》和《漢書·敘傳》,闡述了撰述旨趣、所據文獻和各卷目錄提要,但未敘述著者本人家世,這可能跟他先事李氏、後為晉臣的經曆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