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樣一個總的曆史環境中發展著的史學,一方麵受著前代史學和史學傳統的影響;另一方麵受著當代社會的啟迪、要求和推動,形成了自身的特點和風貌:
——從私人撰史的興盛到官府修史的發達。魏晉南北朝時期,私人撰史趨於興盛,成為中國古代史學上一大壯觀景象。察其原因,主要有三條。第一,是史官製度的不健全,擔任修史的人往往任非其才,以致促使私人撰史的發展。前引《隋書·經籍誌二》大序所謂“盱衡延閣之上”、“揮翰蓬茨之下”雲雲,這很形象地概括了當時官史、私人撰史不同的發展情景。第二,是門閥政治與門閥習氣的推動。《隋書·經籍誌二》雜傳類小序援引《周官》古義說:“閭胥之政,凡聚眾庶,書其敬敏任恤者,族師每月書其孝悌睦姻有學者,黨正歲書其德行道藝者,而入之於鄉大夫。鄉大夫三年大比,考其德行道藝,舉其賢者能者,而獻其書。……是以窮居側陋之士,言行必達,皆有史傳。”顯然,作者是以此來說明魏晉以來所實行的九品中正製及其影響下的品評人物的社會風氣,於是,“因其事類,相繼而作者甚眾”。同書譜係類小序稱:“晉世,摯虞作《族姓昭穆記》十卷,齊、梁之間,其書轉廣。後魏遷洛,有八氏十姓,鹹出帝族。又有三十六族,則諸國之從魏者;九十二姓,世為部落大人者,並為河南洛陽人。其中國士人,則第其門閥,有四海大姓、郡姓、州姓、縣姓。及周太祖入關,諸姓子孫有功者,並令為其宗長,仍撰譜錄,紀其所承。又以關內諸州,為其本望。”從“晉世”至南北朝,重家傳、尊本望、撰譜係,成為時尚,著者蜂起。第三,是史學之社會影響不斷擴大的推動。魏晉南北朝時期,《史記》、《漢書》已是“師法相傳”;梁陳至隋,“《漢書》之學”已經形成,為世所重。編年體史書也有類似的情況,不少學者“以為《春秋》則古史記之正法,有所著述,多依《春秋》之體”。如荀悅《漢紀》,“言約而事詳,辨論多美,大行於世”。即便是《楚漢春秋》、《越絕書》、《吳越春秋》一類的雜史,“其屬辭比事,皆不與《春秋》、《史記》、《漢書》相似,蓋率爾而作,非史策之正也。靈、獻之世,天下大亂,史官失其常守。博達之士,湣其廢絕,各記聞見,以備遺亡。是後群才景慕,作者甚眾”[29]。可見,史學自身的影響,是推動這一時期私人撰史之風興盛的一個重要原因。私人撰史,多有名家,如魏之魚豢,西晉之王銓,宋之範曄,齊之臧榮緒,梁之吳均,以及北魏之崔鴻,皆聲名卓著。這個時期的史官也湧現出一批人才,劉知幾列舉甚詳[30]。這表明,魏晉南北朝時期,官史也有了相當的發展。而從私人撰史的興盛到官府修史的發達,中間經過兩個轉折。第一個轉折,是隋文帝於開皇十三年(593年)下詔明確宣布:“人間有撰集國史、臧否人物者,皆令禁絕。”[31]隋皇朝表明:官方不僅要壟斷修史,而且要壟斷對曆史人物的評價。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但卻使私人撰史成為畏途,史學發展不能不受到嚴重阻礙。第二個轉折,是唐太宗於貞觀三年(629年)設史館於禁中,正式成立了修史的專職機構,並在三十年中修成了梁、陳、齊、周、隋“五代史紀傳”和《晉書》,奠定了官府修史走向發達的基礎。唐代曆朝皇帝的起居注、實錄以及貫通的國史,都由史館撰寫出來。李延壽撰《南史》、《北史》共一百八十卷,劉知幾著史學評論著作《史通》,杜佑著《通典》,李吉甫著《元和郡縣圖誌》等,這些名作雖出於私人撰述,但都跟史館或官府所提供的條件有直接關係。今存“二十四史”,有三分之一撰成於唐代,足以表明這一時期官修史書發達的程度。宋、元、明、清等皇朝繼承和發展了這一傳統,在官修史書方麵不斷作出了重要的成就,而私人撰史也相應地得到發展。這一轉折,在中國史學上具有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