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唐太宗的《修晉書詔》及其對諸家晉史的評論
貞觀二十年(646年),唐太宗下達《修晉書詔》:“令修國史所更撰《晉書》。”詔書稱讚了《史記》、《漢書》以下至“五代史”曆代正史,但對唐以前多種晉史都不滿意。兩晉南朝時期出現了二十多種晉史著述,至唐初尚存十八種。這些書,隻有一兩種兼具兩晉史事,大多不是完全意義上的晉史。《修晉書詔》批評它們或者“煩而寡要”,或者“勞而少功”,或者“滋味同於畫餅”、“涓滴堙於涸流”;有的“不幹預中興”,有的“莫通於創業”,有的隻是“略記帝王”,有的僅僅“才編載記”[82]。曆來對唐太宗詔令重修晉史有種種說法,其實主要原因在詔書中已講得十分清楚了:“雖存記注,而才非良史,事虧實錄。”
唐太宗的《修晉書詔》,是一篇重要的史學文獻,有必要作較多的征引。在這通詔書中,唐太宗首先講到了他對史學的重要性的認識,他說:
朕拯溺師旋,省方禮畢;四海無事,百揆多閑;遂因暇日,詳觀典府。考龜文於羲載,辨鳥冊於軒年;不出岩廊,神交千祀之外;穆然旒纊,臨睨九皇之表。是知右史序言,由斯不昧;左官詮事,曆茲未遠;發揮文字之本,通達書契之源:大矣哉,蓋史籍之為用也。
在這裏,唐太宗很明確地指出,文字同書契有關,書契同史籍有關,史籍同右史、左官有關。正因為有了史官和史籍,人們才能“神交千祀之外”、“臨睨九皇之表”,得知曆史上發生的事情和種種情況,從而變得更加理性、更加智慧。唐太宗於是發出了“大矣哉,蓋史籍之為用也”的讚歎。這是中國曆史上較早地指出史書對於人們認識曆史的極為重要的名言。
從這通詔書中,還可以看出,唐太宗是一個對史籍非常熟悉的人,說明他是一個在史學上有良好修養的君主。他這樣評價曆代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