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代史紀傳的成書
唐太宗貞觀十年撰成的“五代史”包括:
——《梁書》五十六卷:帝紀六卷,列傳五十卷。姚思廉(557—637年)撰。
——《陳書》三十六卷:帝紀六卷,列傳三十卷。姚思廉撰。
——《齊書》五十卷:帝紀八卷,列傳四十二卷。李百藥(565—648年)撰。後人為區別於蕭子顯《齊書》,稱之為《北齊書》。
——《周書》五十卷:帝紀八卷,列傳四十二卷。令狐德棻(583—666年)、岑文本(594—644年)、崔仁師撰,其史論多出於岑文本之手。
——《隋書》五十五卷:帝紀五卷,列傳五十卷。魏徵(579—642年)、顏師古(581—645年)、孔穎達(574—648年)等撰,其史論皆魏徵所作。魏徵還撰寫了梁、陳、齊三史帝紀總論。
五代史各在不同程度上繼承了前人成果,姚思廉、李百藥都有家學傳承,《周書》、《隋書》具有更明確的官史性質。在諸史作者中,大致說來,魏徵長於史論,姚、李長於史文,令狐德棻長於史例。五代史在南北關係的處理上,大致采取了同等看待的態度,這跟《宋書》、《南齊書》稱北朝為“索虜”,《魏書》稱南朝為“島夷”相比,是一個很大的變化,反映了在政治統一條件下政治家和史學家對南北朝曆史的新認識。五代史雖各自獨立,但對所記曆史內容也有一個全局的安排。梁朝、陳朝與少數民族及外域的聯係,《梁書》專立《諸夷傳》予以敘述,《陳書》則散見於紀、傳之中;在這個問題的處理上,《北齊書》同《陳書》相似,《周書》跟《梁書》相同。《梁書》所記“海南諸國”,《周書》所記突厥、稽胡,都是極重要的曆史內容。梁、陳、齊三史都有魏徵撰寫的總論,反映出對前代曆史評價上的總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