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與唐朝,統治集團的曆史意識進一步增強了,這在曆史撰述和曆史思想上都有明顯的表現。如前所述,隋文帝在撰史方麵首先過問的一件事情,就是“以魏收所撰書,褒貶失實,平繪為中興書,事不倫序”,命魏澹“別成魏史”。而魏澹所撰《魏書》“以西魏為真,東魏為偽”,隋文帝“覽而善之”[37]。這是通過改撰魏史,為西魏、北周爭得合理地位,而最終是為隋朝爭得合理地位。隋文帝在撰史方麵過問的另一件事情,是在開皇十三年(593年)下了一道詔書:“人間有撰集國史、臧否人物者,皆令禁絕。”[38]這表明皇家壟斷“撰集國史、臧否人物”的決心,魏晉南北朝以來私人修史的勢頭受到了扼製。這是中央集權的重建和強化在修史方麵最直接的反映。
“《漢書》學”的興盛,從另一個方麵反映出隋朝統治者曆史意識的強化。因此,關於《漢書》的著作,“為當時所貴”,“甚為貴遊所禮”[39]。像這樣的盛況,在經學史、佛學史上並不鮮見,在史學史上卻是空前的。《漢書》因具有皇朝史典範的性質而有此殊榮,而“《漢書》學”出現如此盛況,自是統治集團提倡的結果。
總的說來,正統觀念、壟斷修史、推崇《漢書》,這種曆史意識的強化,都是反映了政治統治上的要求。在這方麵,唐初統治者比隋朝統治者要高明得多。
武德五年(622年),唐高祖根據令狐德棻的建議,詔修梁、陳、魏、齊、周、隋六代史。詔書指出:史官的職責是“考論得失,究盡變通”,史學應起到“裁成義類,懲惡勸善,多識前古,貽鑒將來”的作用。魏、齊、周、隋、梁、陳六代都“自命正朔”,“至於發跡開基,受終告代,嘉謀善政,名臣奇士,立言著績,無乏於時”;然諸史未備,令人惋惜。詔書對撰述六代史提出了總的要求:“務加詳核,博采舊聞,義在不刊,書法無隱。”[40]這道詔書,反映出了唐高祖的政治家氣度:他是激烈的政治鬥爭的勝利者,但他並沒有去指斥前朝的錯誤,而是充分肯定它們的曆史地位。他重視周、隋的曆史,但也沒有排斥梁、陳。詔書顯示出他對於史學工作有一種開闊的視野,這對唐代史學的發展有很大的影響。這次修史工作沒有取得具體成果,但它卻為唐初修撰前代史確定了宏大的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