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魏晉南北朝隋唐史學

第三章 “正史”撰述的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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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史學發展的重大變局

一、關於私人撰寫國史的禁令和隋朝修史的失誤

在隋朝與唐朝初年的五六十年中,中國史學曾經出現一個重大的變局,即隋朝修史的失誤和唐初史學的興盛。它給後人留下了許多經驗教訓。這裏,我們首先要提出一個問題。有隋一代,在史學上沒有產生輝煌的著作,未能造就出有較大影響的史家。這是什麽原因呢?是因為隋皇朝在曆史上隻存在三十多年就滅亡了,因而不可能在史學上有什麽成就嗎?不然。在曆史上存在時間較短的皇朝,也並非都不能產生有影響的史家和史書。例如,西晉(265—316年)時陳壽撰《三國誌》,為著名的“前四史”之一;魏收著《魏書》於北齊(550—577年);南朝宋、齊、梁、陳,“運祚”都不長,史學上也頗有成就[1],而以裴鬆之《〈三國誌〉注》、範曄《後漢書》、臧榮緒《晉書》、沈約《宋書》價值尤高;五代時期,僅在曆史上存在十一個年頭的後晉(936—946年),也出現了《舊唐書》這樣的鴻篇巨製,等等。可見,隋代史學上缺少重大成就,固然與其“短祚”有關,但其在修史上的一係列失誤卻是更重要的原因。揭示這些原因,對於說明隋代史學狀況是必要的。

隋文帝初年,為加強對史學的控製,乃“製禁私撰國史”,違者,嚴懲不貸。如著作郎王劭因母憂去職,在家著《齊史》而被人告發,隋文帝“遣使收其書”[2]。因為王劭得到文帝好感,才幸免於罪。開皇十三年(593年),隋文帝曾明確下詔:“人間有撰集國史、臧否人物者,皆令禁絕”[3]。這表明,隋皇朝不僅要壟斷修史,而且還要壟斷對曆史人物的評價。於是,撰寫史書和評論人物都成了“禁區”。私人撰史,已成畏途,史學發展不能不受到嚴重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