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魏晉南北朝隋唐史學

四、魏收《魏書》及其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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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子顯死後十七年,即梁元帝承聖三年、北齊文宣帝天保五年(554年),北齊魏收撰成《魏書》。蕭子顯死年,魏收三十二歲,可以說他們是不同皇朝的同時代人。

魏收(505—572年),字伯起,小字佛助,钜鹿下曲陽(今河北晉州市西)人,曆仕北魏、東魏、北齊三朝。他出使過梁朝,也接待過梁朝派到東魏的使臣徐陵[177]。他與溫子升、邢子才齊譽,“世號三才”。魏收在北魏末年節閔帝普泰元年(531年)就被委以“修國史”的事務,這時他才二十六歲。東魏時,他擔任過一些重要官職,但始終兼任史職。北齊天保二年(551年)。他正式受命撰述魏史,這距他開始接觸有關魏史的撰寫已有二十年的曆史了。文宣帝高洋對他說:“好直筆,我終不作魏太武誅史官。”[178]高洋這個人在曆史上似無多少可稱道處,但他能說出這樣的話,亦屬難得。高洋之父高歡當年左右東魏朝政時,也對魏收說過:“我後世身名在卿手,勿謂我不知。”這說明高歡、高洋父子看重曆史撰述,看重他們身後的名聲,也說明魏收在他們心目中的分量。

魏收撰《魏書》,可以直接繼承、借鑒的文獻主要是:北魏初年鄧淵所撰《代記》十餘卷(太祖拓跋珪時);崔浩編年體《國書》(一稱《國記》,太武帝拓跋燾時);李彪改編年體為紀、表、誌、傳綜合體國史,未成書(孝文帝時);邢巒、崔鴻、王遵業等撰孝文帝以下三朝起居注(宣武帝、孝明帝時);元暉業撰的《辨宗室錄》三十卷(北魏末年);其餘就是當時還能見到的有關譜牒、家傳等。魏收與房延祐、辛元植、刁柔、裴昂之、高孝斡等“博總斟酌”,曆時三年餘,撰成《魏書》一百三十一卷:帝紀十二卷、列傳九十八卷,於天保五年(554年)三月表上;十誌二十卷,例目一卷,於同年十一月表上。例目已佚,今存一百三十卷(含子卷)。參與撰寫十誌的除魏收外,還有辛元植、刁柔、高孝斡、綦母懷文。魏收在表上十誌時指出:“其史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論,前後二表一啟。”例目已佚,其史例亦不可知。二十五序,俱存,見於《皇後傳》、諸類傳及十誌。九十四論,今存九十三論[179],以卷七十四《爾朱榮傳》後論文字最多。二表皆佚,今僅存《前上十誌啟》,編於諸誌之首。上述例、序、論、表、啟,“皆獨出於收”[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