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的誌在文字的分量上幾乎占了全書的一半,而在價值上更有超出本書紀、傳之處,是司馬彪《續漢書》八誌之後的重要著作。其成就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麵:
第一,接續前史之誌。八誌中的《律曆》、《禮》、《天文》、《五行》、《州郡》等誌,都是從曹魏講起,是《宋書》誌的創始者何承天“以續司馬彪《漢誌》”的主旨;《樂》從秦漢講起,《符瑞》敘自上古,《百官》通敘秦漢魏晉至宋官製沿革流變。何承天、沈約撰誌中的這種接續前史、貫通古今的思想,體現了中國史學的優良傳統。《宋書》誌仰包曹魏、囊括兩晉,彌補了陳壽《三國誌》無誌的缺憾和當時諸家晉史尚無定本的不足,在史學上有不可低估的價值。劉知幾《史通·斷限》篇批評它失於斷限,是未察撰者深意。對此,《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已持不同看法,近人餘嘉錫進而指出這是“史家之良規”,“理固宜然”[170]。
第二,概述誌的曆史與理論。《宋書》誌之首有一篇《誌序》,概述誌的源流和本書各誌的緣起,反映了6世紀初中國史家對於製度史研究之重要性的一些理論認識,是一篇難得的作品。從一定意義上說,這是關於誌的曆史論綱。如:
——論誌的起源。它寫道:
司馬遷製一家之言,始區別名題,至乎禮儀刑政,有所不盡,乃於紀傳之外,創立八書,片文隻事,鴻纖備舉。班氏因之,靡違前式,網羅一代,條流遂廣。《律曆》、《禮樂》,其名不變,以《天官》為《天文》,改《封禪》為《郊祀》,易《貨殖》、《平準》之稱,革《河渠》、《溝洫》之名;綴孫卿之辭,以述《刑法》,采孟軻之書,用序《食貨》。劉向《鴻範》,始自《春秋》,劉歆《七略》,儒墨異部,朱贛博采風謠,尤為詳洽,固並因仍,以為三誌。而《禮樂》疏簡,所漏者多,典章事數,百不記一。《天文》雖為該舉,而不言天形,致使三天之說,紛然莫辨。是故蔡邕於朔方上書,謂宜載述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