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一時期的曆史,尤其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曆史,曆來有不同的評價。司馬光認為:魏晉皇室“骨肉相殘”,“而胡、羯、氐、羌、鮮卑爭承其弊,剖裂中原,齏醢生民,積骸成丘,流血成淵,幾三百年,豈不哀哉”[2]!司馬光指出了十六國、北朝時期,中原處於分裂爭戰之中,社會經濟遭到破壞,這是一方麵。另一方麵,不論是十六國,還是北朝,各封建皇朝為了自身的存在和發展,它們並不完全是無所作為的,這一點,司馬光卻沒有指出來。其實,早在唐初,人們對此已有比較明確的認識。唐高祖李淵在《命蕭瑀等修六代史詔》中,有幾句話是涉及對東晉、南北朝時期曆史的評價的。他說:
自有晉南徙,魏乘機運,周、隋禪代,曆世相仍,梁氏稱邦,跨據淮海,齊遷龜鼎,陳建宗枋,莫不自命正朔,綿曆歲祀,各殊徽號,刪定禮儀。至於發跡開基,受終告代,嘉謀善政,名臣奇士,立言著績,無乏於時。[3]
李淵用“嘉謀善政”、“立言著績,不乏於時”來評價南北朝時期各個皇朝的曆史,顯然不同於把這時期的中原的曆史視為漆黑一團的看法。這裏說的“六代史”,是指南朝的梁、陳兩朝,北朝的魏、齊、周、隋四朝(魏包含北魏、東魏、西魏,實則是六朝;隋出於北朝故列於此)。唐初君臣的這種認識,從政治上看,他們並不認為在分裂時期的一些皇朝都是無所作為的;從民族上看,一方麵他們固然還不能擺脫對於少數民族的歧視;另一方麵他們的確認識到少數民族統治者所建皇朝在中國曆史上的地位,認識到各族關係的密切對於社會的進步有重要的意義。正是基於這兩點認識,唐初提出了修撰“六代史”的計劃;其後,在承認前人所修《魏書》之史學地位的基礎上,寫出了梁、陳、齊、周、隋“五代史”和《五代史誌》,反映出對於這些皇朝曆史地位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