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史的體例
作為紀傳體史書,《南史》、《北史》同《史記》以下許多“正史”一樣,在編撰上都以人物為中心,以紀、傳構成全書或全書的主體。這是從紀傳體史書的總體上說的。但是,紀傳體史書在體例上,即在其內部結構上,或因所記史事在時間上及空間上範圍的不同,或因史學家曆史見解與表述方法的不同,往往會顯示出不同的特點。《南史》、《北史》在編撰上也有自己的特點,就其主要方麵來說,可以概括為:通史的體例,家傳的形式,互見的方法。這幾個特點,不僅反映出作者的思想,而且也反映出《南史》、《北史》所記述的時代的特點。
這裏,先說通史的體例。
《南史》、《北史》專記南北朝時期各個皇朝的曆史,這一點,同其他一些斷代為史的“正史”沒有根本的區別。但是,《南史》、《北史》又是分別記述了幾個皇朝曆史的史書,因此,它們同一些隻記述某一個皇朝曆史的“正史”又有許多不同之處。李延壽說,他撰寫《南史》、《北史》是“以擬司馬遷《史記》”。這不僅是指采用紀傳體而言,同時也是指采用《史記》作為通史的體例來說的。關於這後一個方麵,從《南史》、《北史》對史書斷限的處理和類傳的處理上,可以看得很清楚。
第一,關於斷限的處理。《史記》作為通史,把西漢和西漢以前的曆史看作一個總的曆史過程,在這個總的過程中劃分了若幹個段落,因而有《五帝本紀》、《夏本紀》、《殷本紀》、《周本紀》、《秦本紀》等。《南史》和《北史》也分別把南朝和北朝看作是一個相對完整的曆史階段,其中也分別可以劃分為若幹個段落,因而《南史》有《宋本紀》、《齊本紀》、《梁本紀》、《陳本紀》,《北史》有《魏本紀》(含北魏、西魏和東魏)、《齊本紀》、《周本紀》、《隋本紀》。這無疑是通史斷限的方法。因為《南史》、《北史》並不是《史記》那樣的通史,所以李延壽采用這種斷限方法,就具有獨特性。這種獨特性表現在:李延壽突破了原先許多史學家多以某一個皇朝的興亡作為史書斷限依據的格局,而把若幹個皇朝的曆史視為一個整體並以此作為《南史》、《北史》斷限的依據。這是李延壽在史書斷限上的一個創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