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範曄撰《後漢書》
範曄(398—445年)字蔚宗,南朝宋順陽(今河南淅川東)人[30]。善文章,精音樂,宋文帝時以才學為用,官至太子詹事。他撰《後漢書》始於宦途中元嘉九年(432年)左遷宣城太守之時。元嘉二十二年(445年),被人告發與謀立大將軍彭城王劉義康為帝一案有牽連,以謀反罪入獄,被殺,時年四十八歲。其時,上距司馬彪之卒約一百四十年、袁宏之卒約七十年。範曄在獄中作《與諸甥侄書》,闡說了他的為人、治學和撰寫《後漢書》的一些重要情況,是一篇具有自序性質的文獻。故《宋書·範曄傳》全文收錄了它。範曄治學,重在“至於所通解處,皆自得之於胸懷”。認為:“文患其事盡於形,情急於藻,義牽其旨,韻移其意”;主張“情誌所托,故當以意為主,以文傳意”。他的治學態度和為文主張,在《後漢書》中得到具體的實踐。他撰《後漢書》的全部計劃,是要寫成紀十卷、誌十卷、傳八十卷,合為一百卷。但他隻完成了紀、傳部分的九十卷就被捕入獄了,沒有完成誌的撰述。
範曄自己說:“本未關史書,政恒覺其不可解耳。既造《後漢》,轉得統緒。”[31]後人說他是“不得誌,乃刪眾家後漢書為一家之作”。又說他撰述中“至於屈伸榮辱之際,未嚐不致意焉”[32]。這可能考慮到他身為庶子和宦途播遷的境遇,但範曄所謂“政恒覺其不可解”的話,似不必限於從個人境遇上去理解。範曄所提出的問題,還是在於從曆史上去尋求關於現實政治中存在問題的答案。範曄撰《後漢書》時,至少有十種漢、晉史家所著後漢史作為參考。範曄自稱,他的《後漢書》雖“博贍”不及班固《漢書》,但“整理未必愧也”;而其“雜傳論,皆有精意深旨”,“至於《循吏》以下及《六夷》諸序論,筆勢縱放,實天下之奇作。其中合者,往往不減《過秦》篇。嚐共比方班氏所作,非但不愧之而已”。可見,範曄雖是據眾家後漢史撰《後漢書》,而他的撰述目標卻是以“最有高名”的《漢書》為參照的。他對於材料的整理之功和對於史事的評論精深,是《後漢書》的兩個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