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人的對象世界即人類世界是自然與社會的統一,擺在人們麵前的是社會的自然和自然的社會。從本質上看,社會的自然也就是“人化自然”。毫無疑問,人們並不是在自在自然之外創造人化自然,而是在自在自然所提供的材料的基礎上表現自己的本質力量,建造人化自然。人的實踐可以改變自在自然的外部形態和內部結構,乃至其規律起作用的方式,但是它不可能消除自在自然的客觀實在性。相反,自在自然的客觀實在性通過實踐延伸到人化自然中,並構成了人化自然客觀實在性的自然基礎。
人化自然又不同於自在自然,自在自然是獨立於人的活動或尚未被納入人的活動範圍內的自然界,其運動完全是自發的,一切都處在盲目的相互作用之中。人化自然和人的活動不可分離。人化自然是被人的活動所造成的自然,它體現了人的需要、目的、意誌和本質力量,是人的活動的對象化。人化自然的獨特性就是它的主體性及其對主體實踐活動的依賴性。從根本上說,人化自然是人的實踐活動的對象化,屬於人的對象世界。
統一的物質世界本無自在自然和人化自然之分,隻是出現了人及其活動之後,“自然之網”才出現了缺口並一分為二,即在自在自然的基礎上疊加了一個與它既對立又統一的人化自然。而實踐就是自在自然和人化自然分化與統一的基礎。
如前所述,實踐不僅使自在自然發生形態的改變,同時還把目的性因素注入自然界的因果鏈條之中,使自然界的因果鏈條按同樣客觀的“人類本性”發生運轉。生產實踐雖然不能使自然物的本性和規律發生變化,但卻能把人的目的運用到物質對象上去,按人的方式來規範物質轉換活動的方向和過程,改變物質的自在存在形式。正如恩格斯所說:“我們不僅發現一個運動後麵跟隨著另一個運動,而且我們也發現,隻要我們造成某個運動在自然界發生時所必需的那些條件,我們就能引起這個運動,甚至我們還能引起自然界中根本不發生的運動(工業),至少不是以這種方式發生運動,並且我們能賦予這些運動以預先規定的方向和範圍。”[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