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馬克思創立唯物主義曆史觀思維邏輯的問題,是對唯物史觀形成史的進一步抽象,注重從邏輯上探討馬克思是如何發現曆史運動的一般規律,從而創立唯物史觀的。
如前所述,《萊茵報》時期的馬克思,從總體上看,仍是一個黑格爾唯心主義者,即認為真正的國家是理性的實現,理念是國家的實體。但是,這一時期實際的政治和經濟鬥爭,又使馬克思看到黑格爾的理念國家同現實社會的矛盾,開始懷疑黑格爾法哲學。這就促使馬克思開始獨立地研究社會問題。《批判》就是對《萊茵報》時期遇到的實際問題和理論問題進行回答的第一次嚐試。馬克思後來指出:“為了解決使我苦惱的疑問,我寫的第一部著作是對黑格爾法哲學的批判性的分析。”[19]在這部著作中,馬克思總結了《萊茵報》時期的實際經驗,吸收了《克羅茨納赫筆記》曆史研究的成果,並在費爾巴哈哲學的啟發下,第一次發現了市民社會與國家的真實關係,從而在黑格爾曆史觀上打開了第一個缺口。
具體地說,馬克思此時已經認識到市民社會是國家產生的基礎、前提和原動力,即“政治國家沒有家庭的天然基礎和市民社會的人為基礎就不可能存在。它們是國家的conditio sine qua non〔必要條件〕”;已經認識到私有財產對國家的支配作用,即政治國家“是私有財產的已經得到實現的本質”,“國家製度在這裏就成了私有財產的國家製度”。[20]盡管馬克思在這裏還沒有把私有財產看成一種特定的生產關係,但財產關係畢竟是一種經濟關係,是生產關係的法律用語。
可見,《批判》的結論極為明確,不是國家決定市民社會,而是市民社會,即人們之間的經濟關係決定國家。馬克思後來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指出,通過批判黑格爾法哲學,他得出一個結論,這就是市民社會即物質生活關係決定國家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