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史學家李延壽撰著的《南史》80卷、《北史》100卷,是中國封建社會“正史”中有一定影響的兩部史書。這兩部書是隋唐時期統一的政治形勢的產物,並為這個統一的政治形勢服務的。但因《南史》多出於《宋書》《南齊書》《梁書》和《陳書》,《北史》多取材《魏書》《北齊書》《周書》和《隋書》,故一千多年來,論者蜂起,議論橫生。然而,無論是宋人的稱道,還是清人的指摘,均未就《南史》《北史》的撰著者的著述思想和旨趣作深入的討論。基於此,本文試圖就李延壽所著《南史》《北史》的思想淵源、政治傾向及前人對《南史》《北史》的評價問題,發表一點粗淺的看法,以就教於學術界的同誌們。
一
李延壽撰《南史》《北史》,是繼承了他父親李大師的遺願。從這個意義來看,《南史》《北史》的著述是有其家學淵源的。
李大師(570—628年)[2]曾多年仕隋,隋亡後入唐。他的少年時代是在南北朝對立的曆史環境中度過的;他20歲那年(589年),隋皇朝統一全國,結束了自西晉滅亡以來270多年的分裂局麵。繼隋而起的,又是統一、強盛的唐皇朝。正是這種由分裂、動亂走向統一、安定的重大的曆史變動,給當時的社會帶來了新的生機和繁榮興盛的局麵,也給當時的史學以深刻的影響。這個影響的突出表現之一,便是對於統一的政治局麵的反映和肯定。李大師無疑是受到了這個曆史環境的影響的。
李延壽回憶說:“大師少有著述之誌,常以宋、齊、梁、陳、魏、齊、周、隋南北分隔,南書謂北為‘索虜’,北書指南為‘島夷’。又各以其本國周悉,書別國並不能備,亦往往失實。常欲改正,將擬《吳越春秋》,編年以備南北。”[3]這一段話,概括了李大師對於曆史著述的主要旨趣。第一,他要改變南北朝人們作史以南北互相誣罵、彼此以“索虜”和“島夷”相稱的慣例;第二,他要改變南北朝人們作史以本國詳、他國略的通病;第三,他要改變南北朝人們作史因種種偏見而造成“往往失實”的缺陷。總之,他的這些主張,貫穿了天下統一的思想,因而他打算“編年以備南北”,以編年體的形式撰寫貫通南北朝史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