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史學上,史家作為社會一員而與社會的關係,史學作為曆史進程的反映而與客觀曆史的關係,是十分密切的,也是很複雜的。我們甚至可以用這樣的話來說明這兩個問題的重要性:它們是打開中國史學寶庫豐富寶藏的鑰匙。
本文將按照這樣的思考程序來闡述對於上述有關問題的認識,這就是:史家的社會角色與史家的社會責任是相聯係的,史學的求真要求與史學的經世目的也是相聯係的;它們的這種聯係,並不因為客觀上存在著這樣或那樣相互矛盾的因素而有根本上的改變。同時,史家的角色與責任和史學的求真與經世之間,存在著一種更深層次的本質的聯係,以至於可以這樣認為:揭示出這種聯係,就是從一個重要的方麵揭示出中國史學的總相和特點。
一、史家之角色意識的發展及史家的社會責任
中國史家之角色意識的產生有古老的淵源和長期發展的曆史。
中國最早的史家是史官。至晚在春秋時期(公元前770—前476年),中國古代史官的角色意識已經突出地顯露出來。有兩個人們所熟知的事例可作為明證。第一個事例發生在公元前607年:晉國史官董狐因為記載了“趙盾弑其君”一事而同執政大夫趙盾發生爭論,並在爭論中占了上風。[116]另一個事例發生在公元前548年:齊國太史因為記載“崔杼弑其君”一事而被手握大權的大夫崔杼所殺,太史之弟因照樣記載又被崔杼先後殺死二人,直到太史的第三個弟弟才照樣記載了這件事。這時,有位南史氏聽說太史盡死,便執簡以往,欲為書之,中途聽說已經記載下來,便返回去了。[117]這裏,董狐、齊太史兄弟數人、南史氏等,都表現出了一種鮮明的角色意識,這一角色意識的核心是對史官職守的虔誠和忠貞。因此,他們不畏權勢,即使獻出生命以殉其職也在所不惜。這是當時史家之角色意識的極崇高的表現。當然,在我們認識這種現象的時候,不應局限於從史家個人的品質修養和精神境界來說明全部問題;從社會的視角來看,史家的這種角色意識也是當時士大夫階層所遵循的“禮”的要求。西周以來,天子於禮有所謂“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118],此即“君舉必書”之禮。[119]在王權不斷衰微,諸侯、大夫勢力相繼崛起的曆史條件下,這種禮也在諸侯、大夫中間推行起來。董狐、齊太史、南史氏都是諸侯國的史官;國君被殺,按“禮”的要求是必須記載下來的。不僅如此,就是作為大夫的趙盾,也有自己的史臣。史載,周舍對趙盾說:“願為諤諤之臣,墨筆操牘,從君之過;而日有記也,月有成也,歲有效也。”[120]所謂“諤諤之臣”,是同“日有記”“月有成”“歲有效”直接聯係的。由此可見,“君舉必書”之禮,一方麵反映了史官必須對當時所發生的事件的及時記載,另一方麵也反映了它對各級貴族的約束。是否可以認為,這兩個方麵結合起來,才全麵地表現了史家的角色意識。春秋末年,孔子稱讚董狐是“古之良史”,因為他“書法不隱”;稱讚趙盾是“古之良大夫”,因為他“為法受惡”[121]。此處所謂“法”,是指法度,即當時“禮”製的規範。從今天的認識來看,也可以看作從史家的主體方麵和史家所處的環境方麵,說明了史家之角色意識的個人原因和社會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