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少數民族史學是中國史學史的一個重要方麵。關於中國少數民族史學的研究,我們一方麵要做大量的個案研究和區域性研究,這是這個領域研究工作的基礎;同時我們也應當思考中國少數民族史學的整體麵貌,這是這個領域研究工作的全局。它們的關係是:脫離了具體的研究,無以談論全局;沒有全局和全局觀念,具體的研究也難以有進一步提高。
關於全局,至少要關注兩個方麵的問題:一是如何界定“中國少數民族史學”;二是怎樣認識中國少數民族史學發展的總相。就這兩個方麵,筆者講一點自己的認識,向同行們請教。
第一,怎樣界定“中國少數民族史學”。
是否可以這樣認為:這裏說的少數民族史學,是指在中國史學發展中,那些記述各少數民族曆史或少數民族地區社會曆史,記述少數民族統治者建立的政治統治實體及其統治範圍內有關少數民族的曆史,以及記述少數民族地區及其同中原地區民族與政治統治交往的曆史。這些記述,不論其作者出身於何種民族,不論其采用何種文字、何種體裁,也不論其所作是專書、專篇或專書中的某些部分,包括作者的思想和撰述活動,等等,都可視為少數民族史學範圍。同時,我們還要注意到,曆史上一些少數民族的統治者在其統治範圍內,設立了譯書所,用以翻譯漢文經書和史書,這種翻譯史書的活動,也應視為少數民族史學活動。
明確了這一點,我們就不難理解這樣一個基本事實,即中國史學中始終存在著撰寫少數民族曆史的優良傳統,因而始終存在少數民族史學發展的優良傳統。這同中國自古是一個多民族國家,而自秦漢以後更是一個不斷發展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曆史事實,息息相關。指出這一點,並不是說中國曆史上早已有了民族“平等”的思想了。事實上,在中國曆史上存在著不同的民族觀念,孔子與孟子的民族觀有所不同,司馬遷與班固的民族觀也有所不同[60]。但這種不同,並不能從根本上阻礙史學家們關於多民族曆史的記述,同時,也不能從根本上阻止史學家們對少數民族曆史的記述。這就是中國史學中始終存在著少數民族史學發展的優良傳統的曆史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