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詩集傳附錄纂疏

詩卷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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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父之什二之四

祈勤衣反父音甫!予王之爪牙葉五胡反。胡轉予於恤,靡所止居?

賦也。祈父,司馬也,職掌封圻之兵甲,故以為號。《康誥》曰「祈父薄違」是也[1]。予,六軍之士也。或曰:司右虎賁之屬也。爪牙,鳥獸所用以為威者也。恤,憂也。○軍士怨於久役,故呼祈父而告之曰:予乃王之爪牙,汝何轉我於憂恤之地,使我無所止居乎?

【纂疏】孔氏曰:「古者祈、圻、畿同,字得通用,故此作『祈』,《尚書》作『圻』。」毛氏曰:「宣王之末,司馬職廢,羌戎為敗。」孔氏曰:「《常武》美宣王命程伯休父為大司馬[2]。此詩所刺者,蓋休父卒後,他人代之。《周語》雲:『宣王三十九年,戰於千畝,王師敗績於薑氏之戎。』」鄭氏曰:「此責司馬之辭也[3]。六軍之士,出自六鄉,法不取於王之爪牙之士。」董氏曰:「司馬之屬,有司右、虎賁、旅賁,皆奉事王之左右者也。故《司右》曰:『凡國之勇力之士能用五兵者屬焉。』《虎賁》曰:『掌先後王而趨以卒伍。』《旅賁》曰:『掌戈盾夾王車。』,此所謂爪牙者也。」

祈父!予王之爪士鉏裏反。胡轉予於恤,靡所底之履反止?

賦也。爪士,爪牙之士也。底,至也。

祈父!亶不聰。胡轉予於恤,有母之屍饔?

賦也。亶,誠。屍,主也。饔,熟食也。言不得奉養,而使母反主勞苦之事也。○東萊呂氏曰:「越勾踐伐吳,有父母耆老而無昆弟者皆遣歸。魏公子無忌救趙,亦令獨子無兄弟者歸養。則古者有親老而無兄弟其當免征役,必有成法,故責司馬之不聰。其意謂此法人皆聞之,汝獨不聞乎?乃驅吾從戎,使吾親不免薪水之勞也。責司馬者,不敢斥王也。」

《祈父》三章,章四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