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生命與自由:法國存在哲學引論

二、趨向神秘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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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對作為“功能集合體”的現代世界,馬塞爾渴望著一種超越。但是,人能循什麽途徑、往何種方向努力呢?馬塞爾批評唯心主義的唯理論,同時也不滿唯物主義的經驗論,認為理性認識過於抽象不可能圓滿地解決人的存在問題,而唯物經驗主義又忽視了人內心深處的神秘體驗,因而他想確立一種“較高的經驗主義”,即要通過一種宗教性質的“經驗”來論證上帝的在場,並通過這種神秘的“經驗”來趨向本體的“在”,達到對上帝的皈依。

馬塞爾首先區別問題與神秘,他認為這一區分是具有根本性的。問題是可以回答的,是可以通過人的理性認識對感性資料加以整理、抽象來認識和解決的。但神秘則侵奪和逾越它自己的資料,因此它使自己超越單單作為一個問題的情況而同理性相對立。

比如,在身體與靈魂的統一中就顯然存在著某種神秘。但是,“要看到想準確地確立問題與神秘的界限是沒有希望的,因為在思考一個神秘時我們就不可避免地使它降到一個問題的水平”。[1]這在惡的問題中特別明顯。當我考慮惡的原因時,被敘述和觀察的惡就不再是被人承受的惡了,事實上,它已不再是惡了。實際上,我隻能在它接觸我的情況下把它作為惡來把握,也就是說,在我介入它的情況下,作為一個卷入一件訴訟的人去把握惡,作為一個原告、被告或者證人去把握惡。

愛也是這樣。馬塞爾指出對愛的情感加以邏輯說明的困難,他在他的晚期著作之一《愛的哲學小品集》中寫道,他經常研究愛的本質的問題,覺得這個問題幾乎是不可捉摸的。在力圖尋找對愛情的某種類比而遭到失敗之後,馬塞爾的結論是,愛情是“不受理性支配的”。愛情是一種神秘,它歸根結底與宗教的神秘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