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實現“平等共和國”的道路
根據親身的經曆,結合自己對人類社會曆史進程的觀察與分析,巴貝夫清醒地認識到,真正的平等共和國,隻有通過一場新的革命才能實現。
(一)“人民革命”是“為人民謀福利的革命”,是“為群眾謀利益的革命”
巴貝夫根據自己對大革命前後階級關係的觀察,認為人類曆史就是一部貴族和平民、富人和窮人之間的階級鬥爭史。他以此分析法國大革命前後階級關係的變化,明確提出了兩個不同範疇的革命即“富人的革命”和“人民的革命”的思想。
巴貝夫指出,大革命使得法國在貴族、僧侶和第三等級這三個舊等級的殘餘基礎上又出現了一生丁占有者、十生丁占有者、五十生丁占有者和一法郎占有者四個等級,出現了貧富對立的兩大集團。他認為,1789年的革命不過是一次“富人的革命”。所謂富人的革命,就是為少數人謀利益的革命,是一批新的剝削者代替一批舊的剝削者的革命。對於所有居於高位的新貴人來說,不論是督政府中的大員或是立法議會的新舊議員,革命已經完成。
但是,對於人民來說,革命並沒有完成。人民雖然參加了革命,但這場革命沒有做過一件事情使人民的福利獲得保證,相反地,一切措施都是為了達到榨取人民的目的,都是為了使人民流血流汗而生產出來的成果流入一小撮可恨的錢袋的庫房裏。所以,1789年的這次“富人的革命”絕不意味著革命的結束,它“隻不過是另一次更為偉大、更為莊嚴的革命的先聲,而那將是最後一次革命”。這“最後一次革命”便是“人民革命”。所謂人民革命,就是為人民謀利益的革命,就是為群眾謀利益的革命,其目的就是要摧毀那個使少數人享樂和飽食、而讓多數人呻吟和餓死的社會製度,並促使一個完全不同的、保證滿足群眾福利的製度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