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話說得順口了,人們就不大去仔細思考它的具體含義。“愛崗敬業”這個說法就是一例。人們常常把“愛崗”與“敬業”放在一起說,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革命烈士,無一不被讚譽為“愛崗敬業”者。然而,人們有沒有想過:愛崗者是不是可能不敬業、不愛崗者是不是也可能敬業;有沒有進一步想過:這裏是否還隱藏著一些值得深思的道德問題和社會問題。
其實,“愛崗”和“敬業”雖然都是關於一個人對於崗位或職業的態度,卻指向兩種完全不同的態度。說這兩種態度不同,不是說這兩種態度相反,而是說這兩種態度屬於兩個不同的範疇。比方說,我們常常把“身高”和“體壯”放在一起描繪某人,但是,盡管“高”和“壯”都是積極的屬性而不是消極的屬性,但它們卻屬於兩個不同的範疇:身高而體不壯、體壯而身不高的,大有人在。同樣,雖然我們常把“愛崗”和“敬業”放在一起講,但愛崗涉及的是人的感情,而敬業涉及的是人的意誌,兩者屬於不同的範疇。這兩個範疇之間的差別,要比“身高”和“體壯”這兩個範疇之間的差別更大:“身高”和“體壯”都屬於經驗事實的領域,而我們卻不能簡單地說“敬業”和“愛崗”都是經驗事實。對於一個經驗事實,我們是無法加以表揚或責備的。比方說,學生在課堂上打噴嚏,這是一個經驗事實,我們可以用某個客觀的原因(比方說鼻腔吸入了塵埃、花粉、刺激性氣味等)來說明這個事實,而不能責怪那個學生打噴嚏是不講道理。因為打噴嚏是一種生理現象,它既不是不講道理的表現,也不是講道理的表現,而是與講不講道理沒有關係的表現。相反,如果一個學生在課堂上吹口哨,我們就可以批評他不遵守課堂紀律、不尊重老師和同學,也就是說批評他不講道理,因為吹口哨不像打噴嚏那樣是無可選擇的事情,而是有意為之的事情。同樣,一個人愛不愛崗,常常和他的性格、興趣有關,有時候也與他的能力有關——一個崗位他再喜歡,也會因為無法勝任、屢遭挫折而失去樂趣。一個人的性格、興趣和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是這個人無法自覺選擇的東西。我們可以因為知道自己的性格、興趣和能力的弱點而想辦法彌補這些弱點、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改變,但這個改變過程常常是長期的、甚至不一定是成功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對一個崗位是不是喜歡,就有點像對一個地區的風景是不是喜歡一樣,並不是一件可以從道德上加以評判、加以讚揚或者責備的事情。然而,對崗位的職責是否認真對待、忠實履行,這是取決於我們的選擇,因而我們可以因為一個人玩忽職守而加以責備,也可以因為一個人兢兢業業而加以讚揚。我們不僅可以進行這樣的責備和讚揚,我們還應該進行這樣的責備和讚揚。這有兩方麵的理由:一方麵,在現代社會,各種職業都是社會分工合作體係的重要部分,隻有大家都能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社會係統才能正常運轉,社會成員才能正常生活。另一方麵,在現代社會,人們的職業生活占據整個人生的重要地位,個人的價值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實現於職業和崗位之中。因此,無論從社會係統的角度,還是從個人價值的角度來看,我們都應該提倡敬業精神、讚揚盡責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