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年底以來,肯尼亞一直是國際輿論的熱門話題。去年12月27日舉行的大選結束不久,就爆發了反對黨領導的大規模抗議活動,抗議在他們看來導致現任總統當選的投票舞弊現象。抗議活動很快失控,數百人死亡的消息立刻傳遍各國。被認為好不容易實現了社會穩定和政治民主大體兼得的這個東非國家,突然間讓人們聯想起長年飽受部族衝突和軍閥之爭之苦的盧旺達。有人認為,這種局麵說明了以多黨製和議會製為特點的西方式民主不適應於肯尼亞國情;有人則認為,這種局麵恰恰是西方式民主在這個國家還沒有得到真正實行的結果。肯尼亞局勢錯綜複雜,民主在肯尼亞到底是實行得不夠,還是實行得不當;肯尼亞目前局勢與民主政治有實質關聯,還是隻有表麵聯係,對這些問題筆者都不敢妄作評論,但從肯尼亞的局勢及其引發的評論出發,卻聯想到這樣一個對我們自己的實踐也很有意義的問題:民主如何才能真正成為一個好東西?
第一,民主的基礎是現代社會。
“民主是一個好東西”,盡管古代社會也有人持這樣的看法,但隻有在現代社會,它才會成為一個相當廣泛的共識。之所以如此,是因為現代社會之作為現代社會有這樣一個鮮明特點:隨著傳統社會的解體,人們隻要參與社會生活就必須遵守一些集體行動的規則(法律、政策、命令等),而這些規則已經無法以傳統社會中常用的那些理由作為正當性依據了。不管是天意神旨,還是祖宗之法,或者是具有特殊資質或特殊魅力的某個人或某些人的主張,在典型的現代社會裏,都已經不那麽有說服力了。相反,對典型的現代民眾來說,他們必須遵守的那些行動規則,如果確有正當性的話,這些規則就必須是說到底由他們自己參與製定的,至少是由他們信任和委托的人參與製定的。現代社會中最具有說服力的遵守規則理由是:“你不能出爾反爾,自我否定”——既然這是你自己答應了要做的事情,你就應該照著這樣去做。在很大程度上,民主要真正成為一個好東西,實行民主的那個社會就應該是這種意義上的“典型的現代社會”。現實中很少有哪個社會能算得上“典型的”現代社會,但相對來說,人們是否真的隻把自己參與製定的行動規則才看做是正當的規則,在不同的社會中的情況也大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