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對“合理性”的理解分歧頗大,“現代化”的核心是“合理化”,大概已經成為學術界的共識。改革開放以來的我國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既是整個社會合理化過程的反映,本身也經曆著一個合理化過程。到了20世紀90年代,學術界在這兩個方麵的自覺性程度都有了明顯的提高。就此而言,或許可以把“合理性的追求”看做是90年代我國人文社會學術界的一個總體特征。
就社會的合理化而言,1992年召開的十四大和1997年十五大無疑具有裏程碑的意義。十四大明確宣布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作為奮鬥目標,十五大明確宣布把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為奮鬥目標,是最近十年中意義最大的事件。社會的現代化的基礎是經濟的現代化;經濟的現代化不僅僅是生產過程的合理化,而首先是經濟行為的合理化。為了確保經濟行為的合理化,根本的途徑是建立一個以這種合理性為原則的經濟係統,這就是市場經濟係統。如果說經濟現代化是社會現代化的基礎的話,那麽,社會規範係統的現代化則是社會現代化的核心和靈魂。對於90年代我國社會總體道德水平及其演變趨勢,人們有各種各樣的看法,但如果我們把道德僅僅看做是社會規範係統的一個方麵、對近十年來整個社會規範係統的狀況和發展趨勢進行評價的話,完全有理由得出相當積極的結論出來。1997年上半年新刑法出台以後,國內外學術界評價頗高,因為其中采納了不少早已被各發達國家所普遍采用的法律原則和法律思想,表明我國在建設現代法治國家的道路上邁出了重要的一步。幾個月以後,十五大明確把“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個原來一直有意無意地掩蔽在“社會主義法製國家”名稱之下的觀念,作為跨世紀發展戰略的重要部分明確提了出來。這意味著,建設現代市場體係和現代法律體係,已經成為全國人民的公共意誌;依靠日益完善的這兩個合理化係統而高效、公平地實現社會主義的價值目標,將成為21世紀我國現代化事業的主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