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稱梁漱溟為“最後一位儒家”,也有人稱梁漱溟為“第一位當代新儒家”,但他自己,卻認為更恰當的評價是說“他是一個有思想,又本著他的思想而行動的人”。僅就“思想”而言,梁漱溟的最重要著作或許是1921年出版時就轟動一時的《東西方文化及其哲學》;僅就“行動”而言,他的最重要的著作或許是1937年出版的總結近十年鄉治運動經驗的《鄉村建設理論》。但如果我們確實要把梁漱溟當做“一個有思想,又本著他的思想而行動的人”,甚至如他期望的,把他當做“一個思想家,同時又是一個社會改造運動者”,那麽,1942年著手撰寫、1949年6月完稿的《中國文化要義》,無疑是梁漱溟最重要的著作。
用時下相當流行的一個說法,梁漱溟的《中國文化要義》與他的其他著述一樣,充滿著“問題意識”。從大的方麵來說,梁漱溟畢生思考的兩大問題是“中國問題”和“人生問題”。每個人從少年起就回避不了的人生意義問題,古老中國在清末以來所遭逢的民族前途問題,都把梁漱溟引向同一個中國文化。在梁漱溟看來,中國文化既是這兩大問題的根源,也是這兩大問題的解答,關鍵在於我們如何來認識這種文化。從小的方麵來說,對中國文化本身,梁漱溟也從一些發人深省的問題入手來探討。中國的知識、經濟和政治無一稱強,卻何以曆史悠久、廣土眾民,以至於麵對強悍日寇仍能持久抵禦?人生態度,或對於人生意義的價值判斷,在西方和印度都與宗教密不可分,而宗教觀念淡薄的中國人,卻是靠什麽提供人生意義、統攝眾人思想的呢?人們總說西方人是個人本位、中國人是社會本位,但如何解釋中國人的“一盤散沙”、甚至“缺乏公德”呢?中國文明那麽早就燦爛輝煌,但何以一直沒有發展出像樣的科學體係?中國缺的是民主本身,還是西洋近代國家那樣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