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爾士的實用主義把一切知識都歸結為“實用的”信念,其作用是成為人們行動的工具。他也企圖建立一個包括本體論、知識論和範疇論等在內的完整的哲學體係,但這不同於康德等人的形而上學體係。他的實用主義“本身並不是關於形而上學的學說,不試圖確定事物的任何真理性。它隻是一種發現現實的詞和抽象概念的意義的方法”(5.464)。這也就是使人們的思想、概念清楚明白的邏輯技巧和方法。實用主義就是一種科學邏輯或者說科學方法論,用來分析詞、概念、思想或者說符號的意義,使它們能成為人們確定信念、采取行動以達到目的的工具。關於怎樣確定信念的問題以及為了確定信念而澄明概念、思想的意義問題是皮爾士實用主義探討的主要問題。
皮爾士關於確定信念的理論強調人的行動對人的生存的作用。任何人為了求得生存,必須采取一定行動,而為了有效地行動,必須有一些有效的行為規則或習慣,它們確定人在一定條件下應怎樣行動才能獲得預期的效果。這些行為規則或習慣如果被人接受,就成了他們的信念。“真正的信念或意見是人們借以準備行動的東西。”(2.148)“不同的信念由它們所引起的不同的行為方式而區分開來。”(5.398)反過來說,人們隻要有了確定的信念,就可以采取行動。人的行動所依賴的是確定的信念,而思想、觀念能否成為人們確定的信念,並不在於它們是否是真理,而在於它們能否引起人們的行動並在行動中獲得預期效果。“隻要達到了確定的信念,我們就滿足了,至於信念是真是假,那是不相幹的。”(5.375)不同的觀念如都能引起行動並能導致同樣的效果,都應予以肯定。皮爾士後期沒有像前期那樣強調行動的重要性,而更強調“具體的合理性”。但是這種變化隻是著重點不同。正如杜威指出的,皮爾士後期著作中的具體的合理性,“指的是一種通過行動實現的存在中的變化”[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