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希臘羅馬到19世紀上半期,西方哲學經曆了兩千多年的發展。期間發生了許多重大變更,其中有的變更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哲學思維方式的變更,或者說是哲學發展範式的轉換。
哲學思維方式這個概念有不同意義。如果把神話、宗教、科學、文學藝術等人類其他精神活動形態作為參照係,那哲學思維方式的意義就在於哲學作為人類精神活動的一種獨特形態在思維方式上不同於神話、宗教、科學和文學藝術等精神活動之處。例如,哲學和科學都運用理性思維,但哲學主要是從整體上把握世界的思維,科學主要是把握具體對象的理論思維,神話和宗教給人的理性思維加上幻想或神的啟示的前提,文學藝術則多借重於形象直觀。
但哲學思維方式這個概念也可以用來區分各個不同曆史時代的哲學發展的基本特征和趨勢,後者包括這一時代的哲學賴以建立的理論和社會前提,哲學研究的基本方向、目標、方法以及基本的理論預設和框架。簡言之,它應當從哲學理論上體現這一曆史時代的精神動向,即時代精神的走向。每一曆史時代的哲學當然包括各種各樣的哲學流派和理論,它們彼此的關係錯綜複雜(相似或相異、交叉或並行、直接融合或根本對立)。但是,不管它們處於什麽關係中,都必然各以其獨特的方式在某種程度上體現這個曆史時代的精神動向和哲學發展的基本趨勢。這意味著每一個獨特的曆史時代都有與這個時代相應的哲學思維方式,而每一種哲學思維方式都體現了相應曆史時代的哲學等思想文化發展的動向。至於哪些變更具有哲學思維方式變更的意義以及怎樣解釋和評價具有這樣的意義的變更,持不同哲學觀點的人的視界和標準不同,具體看法也往往各異。不過也有一些變更特別引人注目,不同傾向的哲學家們都會承認它們有改變哲學發展方向的意義,隻是對其具體解釋和評價仍然可能大不相同。西方古代和近現代哲學的發展的狀況都是這樣。當我們談論西方哲學的現代轉型和革命變更時,指的正是這種意義下的哲學思維方式的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