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馬克思主義哲學教學體係曆史與現狀(上下冊)

哲學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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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君毅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5年出版

序言:哲學之意義[1]

一、哲學,愛智及智之名之原義

我們要了解什麽是哲學,當先知中國文中之哲字與學字之傳統的意義。

哲字據《爾雅》釋言,訓為“智也”。學字,據伏生所傳,《尚書大傳》曰,“學效也”;據班固所編《白虎通》,“學之為言覺也,以覺悟所不知也”。《說文》敩,亦訓“覺悟也”。

如果依此學字之傳統意義來看,則人之一切由未覺到覺,未效到效之事,都是學。大約“覺”是偏從自己內心的覺悟方麵說,即偏在知的方麵說。“效”是偏從仿效外在的他人行為,社會的風習方麵說,即偏在行的方麵說。而在所謂“效法古人”,“效法天地萬物”之語中,則人之所效者,亦包括曆史世界,自然世界中之人與事物。凡人有所效而行時,內心方麵亦必多少有一覺悟。人所效之範圍,可無所不及,人所覺之範圍,亦可無所不及。故依此中國傳統之學之義,可以概括人在宇宙間之一切效法於外,而覺悟於內,未效求效,未覺求覺之全部活動。於是全部人生之事之範圍,亦即人所當學之範圍。

但是我們現把學字與哲字,連合成一名,則對於學字之意義,加了一限製、一規定。哲學二字,似乎應當是隻限於“哲”或“智”之學之義。然則什麽是哲學呢?

在此,我們必須說明:將“哲”與“學”,連為一名,乃一新名詞。蓋初由日本人譯西方之Philosophy一字而成之一名,後為現代中國人所習用者。在中國過去,隻有《莊子天下篇》所謂道術,魏晉所謂玄學,宋元明清所謂理學、道學、義理之學與西方Philosophy之名略相當。故亦有人直譯Philosophy為理學者。數十年前章太炎先生亦說[2]日譯哲學之名不雅馴,他主張本荀子之言譯為“見”。其意是:所謂某人之哲學,即不外某人對宇宙人生之原理之所見而已。但理學之名,依中國傳統,不能概括玄學等。“見”之名,其義更晦。而哲學之一名,既為世所習用,我們亦即無妨以之概指中國古所謂理學、道學、道術等名之義,及西方所謂Philosophy一名之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