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哲學概論
瞿秋白
上海書店1924年出版
總論:哲學中之唯心唯物論及唯物哲學與社會現象的關係[1]
一、唯物主義互辯律哲學是社會科學方法論
哲學的目的究竟何在?何以古代初民思想之中,已經能有所謂高深玄妙的哲學呢?實際上哲學並沒有什麽高深,最初不過是一切智識的總稱。隨後智識漸漸分類、綜合、組織而各成係統,就發生種種科學,——從哲學之中分出;至今所剩的僅僅是方法論和認識論。於是初民的常識一變而成“深奧微妙”的玄談,——這也不過表麵上看來是如此。科學分工的結果,使哲學漸漸能成為綜合一貫的智識,有統率精神物質各方麵的智識而求得一整個兒的宇宙觀之傾向;更因科學進步而智識係統日益嚴密,於是哲學——所謂“求宇宙根底的功夫”愈益得以深入。然而初民哲學和現代哲學仍舊同樣是人對宇宙的認識,——譬如樵夫看山景和詩人遊山水,一樣的要認一認山和水,——是人生當然的對於智識的態度:“要知道宇宙的根底,要認識宇宙的總體。”赤列爾(Zeller)說:“哲學的職任在於探求‘認識’和‘實質’的最後根底,依此根底而得一切現實。”這是不錯的。然而立刻就發生新問題:能不能當這“認識之根底”是離那“實質之根底”而獨立的東西?答複這一問題便是緒言的目的。我們的“我”是與外界“非我”相對待的,然而同時“我”能覺著與“非我”的關係。所以人若想哲學問題,——就是他想組合一更穩固的“宇宙念”(Contemplation de Monde)——他立刻就遇見難題:“我”與“非我”的關係,“認識”與“實質”以及“靈魂”與“自然”的關係。固然不錯,有時哲學中並無此等問題發生。那是希臘哲學史的最初一期。譬如泰利史(Thales)隻說水是一切的物的原始,一切物自水出,一切物複歸於水。他並沒有問:究竟人的意識對於這一原始物的關係怎樣?其他,如以空氣為原始物的安納克西美尼(Anaximenes)亦沒有問。然而後來卻已重開一時代,那時的希臘哲學家便無論如何逃不過“我”與“非我”、“意識”與“實質”的問題了。直到如今,這一問題還是哲學中的根本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