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馬克思主義與意識形態: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論研究

五、物質生產和思想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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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至此,我的意思應該很明確:“決定”概念是多維度的。其理由至少有二:其一,決定既涉及條件也涉及生產。作為條件,決定意味著設限,即通過對象化的實踐形式(設施、製度、組織等領域)設定某些限製。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馬克思說:

人們不能自由選擇自己的生產力——這是他們的全部曆史的基礎,因為任何生產力都是一種既得的力量,以往的活動的產物。所以生產力是人們的實踐能力的結果,但是這種能力本身決定於人們所處的條件,決定於先前已經獲得的生產力,決定於在他們以前已經存在、不是由他們創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創立的社會形式。[1]

這就意味著,就社會意識來說,並非隻有經濟設施而且還有政治安排和知識界的具體組織,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都是決定性因素,因為它們都為意識的產生設定了語境。這個語境是既定的、曆史的、具體的和有限的。

作為生產,決定意味著一個動態的過程,在這裏,社會意識和社會製度通過實踐獲得生命。人們開始通過自己的日益分化的實踐來認識現實。正如人們自己生產自己的物質生活一樣,他們也生產出了自己的意識形式。這是一個同時發生的綜合過程,其間不存在時間上的先後之分——人們可在意識中預測到實踐的結果——但物質存在再生產的實踐需求卻具有優先性。因為這一再生產過程必然涉及分工和階級分化,決定的能動的一麵可以說就是通過階級實踐而得以實現的。如果把階級結構視為一種源自於某種生產關係的既定現象,就可說這種結構為特定政治或意識形態形式設定了限製或構成了後者的條件,這不具有特指性,不同的形式都可在這裏兼容。但如果把階級看作是與鬥爭和生產實踐有關的實踐活動,那它們就被其鬥爭和實踐具體化為特殊的觀念的和政治的形式了。決定同時包含著上述兩個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