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識形態和上層建築
馬克思和恩格斯處理意識形態概念的一個模糊之處(我已在第二章中指出這一點),就在於他們沒能在討論意識形態問題時予以合適的區分,即沒能把意識形態當作一種具體的歪曲意識與他們關於思想的社會決定性的一般討論區別開來。其結果就是,圍繞著意識形態概念衍生出了一大堆問題。在討論肯定性意識形態概念的產生時,我已考察了這一模糊性,但我那時主要聚焦的是肯定性內涵的一個方麵,即把意識形態概念理解為政治思想或更廣義地理解為階級的世界觀。現在,我想聚焦於肯定性內涵的另外一個方麵,即把意識形態概念與產生於一定社會中的總的意識形式聯係起來。在這一視角中,意識形態表現為一種客觀的層麵或上層建築,它作為社會總體中的一個層麵,與一定社會的經濟基礎相適應,並由後者所決定。簡言之,我打算在這裏討論意識形態和基礎—上層建築比喻的關係問題。
為此,我的討論將分為三個步驟:首先,我要考察馬克思和恩格斯的相關看法,並找出其中的一些難題;其次,提出一個可能的方案,以解決這些存在於馬克思意識形態概念和基礎—上層建築關係論中的難題;最後,檢視這一解決方案以及那種將社會意識形式視為上層建築的一般看法。
對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正統解釋——自普列漢諾夫和考茨基以後——都多少有點想當然地以為創始人把意識形態等同為由經濟基礎所決定的、無所不包的上層建築,甚至一些獨立的思想家如阿爾都塞也對此觀點堅信不疑:“馬克思已揭示,所有的社會形式構成了一個‘有機的總體’,其中包括三個基本‘層麵’:經濟、政治、意識形態或社會意識形式。”[1]阿爾都塞稱之為意識形態的這個“層麵”翻譯成另外一個版本就是“意識形態的上層建築”。是否可以從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述中找到支持這一解釋的證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