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馬克思主義傳統中,上述這些矛盾關係和諸如經濟危機、階級鬥爭等其他現象以及各種類型的社會衝突(如種族衝突、男女衝突、學生衝突——盡管這些衝突顯示出一定的相似性但卻不能被簡單地等同視之)等,都幾乎是慣性的缺乏澄清。這可追溯到馬克思那裏,因為馬克思本人在論述這些問題時就沒有對它們的等級序列和相互關係予以明確的澄清。如各種矛盾和階級鬥爭之間的具體關係,就是一個缺乏清晰陳述的明例。當然馬克思在自己的著述中提供了一些散見的論述,借此我們可以對這些關係加以了解。但從整體來看,這是一個有待理論發展的開放性領域。如吉登斯就提出了矛盾和衝突之分,這是一個在某些方麵很管用的區分——盡管我基本不同意他論述的出發點,也即他的區分否認了勞資關係的矛盾屬性。[1]就各種社會衝突及其與矛盾之間的關係進行具體分析已超出本書的論題範圍,但為了更好地理解意識形態的概念,某些一般性關係還是值得在這裏予以概述的。
資本和雇傭勞動的矛盾,如上文所示,構成了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真正本質,且一直伴隨著資本主義發展的始終。然而,由於這一矛盾源自於資本主義的內在關係,所以通過表麵是無法發現的,而是需要借助於它得以體現它自身的其他現象。為了揭示這一矛盾是如何在表象中出現的,我建議在其形式(社會關係類型)和內容(社會關係所指)之間進行區分。這是一種分析性的區分。就形式來說,勞資矛盾就是兩個階級間的社會關係;就內容來說,它就是以商品生產為手段對剩餘價值的榨取。矛盾會在這兩個層麵得以浮現。通過形式,它表現為階級鬥爭;通過內容,它表現為商品生產中的經濟危機和剩餘價值的實現。